为掌握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连日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班人员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以食用农产品生产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屠宰场为重点,进行飞行检查,着力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兽药和超范围、超标准使用农兽药以及不遵守农药兽药使用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的违法行为。同时,组织执法和检测机构对全市正处上市期的食用农产品开展抽样检测,检测项目主要包括甲胺磷、氧乐果、吡虫啉、孔雀石绿、氟苯尼考等禁限用及易超标药物,共抽检辣椒、茄子等蔬菜195批次,无花果、梨等水果112批次,武昌鱼、大白刁等水产品36批次,鸡蛋、猪肉等畜禽产品31批次,总体合格率100%,“舌尖上的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城门守牢,农产品质量从源头好起来
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直接关系到农产品质量。市农业农村局常态化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农资市场和重点乡镇,对农(兽)药、肥料、饲料等农资购销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督促农资经营门店落实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从源头保证农产品用药安全。
鄂州市志超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蔬菜大棚里,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正随机采摘茄子、薯尖和辣椒等应季蔬菜,准备进行检测。“我们使用生物菌剂来改良土壤,减少土壤中的致病菌,能有效减少蔬菜生产过程中的农药使用量,保证产出的蔬菜绿色、安全”。鄂州市志超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徐志超自信道。
“绿色,是农业生产的底色。一方面,我们通过规范农资经营,来降低高毒农药的使用;另一方面,按照实现“基地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的思路,加强基地建设,不断扩大标准化生态农业基地的规模、数量和覆盖面。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全市“两品一标”农产品31个,生产面积达8.56万亩,能为鄂州市民稳定提供绿色优质农产品。”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过程严控,农产品在安全环境中生长
农产品质量安全既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每逢重大活动和重要时间节点期间,市农业农村局均组织开展专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活动,加大对农产品集中上市时期的生产基地巡查检查力度,促进农产品生产者规范生产。
“请出示你们的生产记录、农业投入品使用台账,你们销售的农产品有没有开具合格证?”中秋、国庆将至,按照市农业农村局统一部署,华容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鲁明福正对辖区内的重点农产品生产主体开展检查,将风险隐患“除早、除小”。
“农产品生产者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为压实第一责任,市农业农村局在全市范围内实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让农产品也拥有‘身份证’,保证来源可追、去向可查、风险可控。”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已开具合格证2000余张,携证上市农产品1500余吨。
出口扎紧,农产品合格后才能上餐桌
监测被誉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眼睛”。能直观反映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否。结合我市农产品生产特点,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除开展常规农产品检测外,还对武昌鱼、螃蟹、黄金梨等特色农产品开展专项监测,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切碎、放入搅拌机进一步搅碎、密封样品……鄂州市一合作社内,市农业农村局两名执法人员在鄂州市归元农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棚内随机采摘了3Kg白菜样品后,在检测人员的协助下完成了样品的制作和封样。“这是在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样品将送到农产品检测机构检测,检测合格后的农产品才能上市销售。”执法人员介绍道。
鄂州市已启动全市农产品生产主体风险隐患集中整治行动,根据国家、省、市历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明察暗访情况,主要从农产品生产档案记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开具、农兽药使用及存储等方面进行全面摸排检查,累计检查农产品生产基地600余家次,发放农产品生产记录200余本,现场纠正不规范行为10余起,立案查处不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案件1起,有效提升了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合法生产经营意识。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继续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样力度,持续完善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体系,从源头把关,排除质量安全隐患,让人民群众“吃的安全,吃的放心”。
全媒体记者 汪安刚 汪勇 通讯员 蔡旭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207000002 备案号:鄂ICP备05017375号
![]() 主办单位:鄂州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郭衍龙 电话:(0711)3222465 (027)60707555 地址:鄂州市滨湖南路89号农业综合大厦 点击总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