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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农业生产的通知

信息来源:鄂州市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0-03-25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统筹新冠肺炎疫情和春季农业生产,做好今年特殊年份的“三农”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农业生产的指导意见》(鄂政办发20207号)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春季农业生产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种植业。全年粮食计划种植面积62万亩,春播面积47.6万亩;油料计划种植面积25.7万亩,春播面积4.5万亩;蔬菜计划种植面积33.8万亩,春播面积10万亩;花卉苗木计划种植面积8万亩。

(二)水产养殖业。池塘计划养殖面积22.55万亩,春繁苗种数量29亿尾,投放鱼种5.3万吨,实现养殖产量28.9万吨;小龙虾计划养殖面积10.5万亩。

(三)畜牧养殖业。出栏生猪74.56万头以上,生猪产能恢复到常年80%水平;规模养殖场存笼蛋禽110万只以上;年猪肉产品7.48万吨、禽蛋产量达到2.4万吨以上;完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

二、重点任务

)抓好在田作物管理。各地要早准备、早行动加强小麦、油菜水肥管理,落实“促春发、防病害”措施,清沟理墒,做到“三沟”畅通。落实早稻和再生稻育秧苗床,选用生育期短的品种,采取定点集中育秧、集中供秧、机插秧或人工抛秧等方式,将早稻和再生生产所受影响降到最低。要加强调度,掌握农资需求情况,做好春耕物资储备和调运工作,保障春耕物资货源充足、运输顺畅、质量可靠、市场稳定。针对我市春季可能出现的倒春寒、连阴雨等自然灾害,提前制定预案,指导科学抗灾、有效减灾。加大小麦条锈病、草地贪夜蛾等重大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力度,及时发布病虫害发生动态和防治意见。

)抓好蔬菜保供和接茬生产。及时采收在园蔬菜,增加鲜菜货源大田蔬菜抓紧清沟排渍设施蔬菜加强保温、通风排湿、保苗及病虫害防治。完成蔬菜采收的基地,迅速调整茬口,整地备种,抢播快生菜品种,防止出现严重“春淡”。抢栽茄类、瓜类幼苗,丰富春季蔬菜市场。

(三)稳定畜牧业生产。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供应,满足养殖场户生产需要抓好标准化养殖场建设,添槽补栏,增加产能,支持大型企业“以大带小”,带动中小养殖户发展畜禽生产,确保年底生猪产能接近正常年景水平。切实抓好春防工作,落实监测排查、检疫监管、应急处置、生物安全防护等措施,强化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统筹抓好布病、血吸虫病等人兽共患病的防治,严防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安全事件发生。

(四)促进水产养殖业发展。加强存塘水产品捕捞销售工作,缓解水产品积压问题,同时要做好极端天气应急预案,防止“倒春寒”影响渔业生产。加强水产苗种的亲本培育和孵化生产管理,按照营养适度的原则,科学投喂与培育。加强春季鱼种投放,合理选种,确保渔业生产所需做好养殖病害防治,保障渔业生产平稳发展加强小龙虾苗种生产销售。

(五)创新农业技术指导。无疫情区域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关键农时组织农业专家、技术人员到田间地头查墒情、查长势、查病虫,开办田间课堂,现场指导。开展线上技术服务围绕夏粮夏油田管等专题,录制精短视频课程。发挥农业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专业化服务能力,开展统防统治组织防疫员做好线上线下技术指导和服务。

大力开展现代农机服务。加强与12316农业信息平台对接,采取电话远程指导、微信在线视频、专家热线讲解等多种渠道开展农机化技术培训,做到科学有序下田,分时下地,分散作业。强化农机与农技、植保等部门协作,及时、准确发布农机跨区作业作业服务信息,提供机耕、机种、机管、机收等服务支持农机企业采用物流等方式交付机具。引导开展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水稻机械直播技术,高效完成春耕任务。引导农机服务组织和广大农民利用手机APP阳光政务平台申报农机购置补贴

(六)加强农业生产信贷融资力度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满足农业生产的信贷需求,开通网络放贷平台,通过线上服务,提前做好信贷审批和资金往来结算。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支农小额贷款的发放力度,保证春耕备耕的资金需求。5月下旬前累计发放“三农”贷款高于去年同期水平。做好保险理赔服务对因疫情防控错过嫁接时机受损的育苗企业、受“倒春寒”灾害影响的种植大户,要加快理赔进度,降低规模育苗企业和种植大户灾害损失。落实禽蛋产品临时收储、生猪补贴和保险等政策,解决畜禽养殖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各地春季防疫“先打后补”。已下达的中央、省财政支农惠农资金要尽快拨付到生产经营主体和龙头企业,相关补贴及时发放到农户

三、保障措施

(一)严格有序组织农企开工复产。按照“分区分级,精准复工复产”要求,在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粮油、“菜篮子”产品收储冷藏和加工流通企业、农业生产资料生产企业开工复产精准落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保障当前农业生产有关要求,着力解决用工难、运输难等制约当前农业生产的突出矛盾,优先保障急需的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调运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属地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深入一线督促落实建立包保工作机制,区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推动力量下沉。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切实履行职责。

(三)切实做好服务。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点对点做好农业生产服务,做好农资供应农业生产资料调运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配送企业,各区组织落实。开展春季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种制假售假、坑农害农以及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为春季农业生产创造良好环境。

 

附件:2020年鄂州市农业生产指导性计划表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日

 

 

 

 

 

 

 

 

 

 

 

2020年鄂州市农业生产指导性计划表

类  别

单位

全市

鄂城区

华容区

梁子湖区

葛店开发区

临空经济区

一、粮食面积

万亩

62

17.6

14.72

21.6

3.68

4.4

1、早稻

万亩

2.5

0.6

0.75

1

0.05

0.1

2、中稻、一季晚稻

万亩

34.5

10.2

9.7

11.5

0.3

2.8

3、晚稻

万亩

6.6

1.52

2.12

2.5

0.08

0.38

4、其它粮食作物

万亩

18.4

5.28

2.15

6.6

3.25

1.12

二、油料面积

万亩

25.7

7.5

8.09

7.25

0.42

2.44

1、油菜

万亩

21.2

6.1

7.22

5.25

0.39

2.24

2、花生、芝麻

万亩

4.5

1.4

0.87

2

0.03

0.2

三、蔬菜面积

万亩

33.8

11.75

9.35

7.2

0.7

4.8

四、水产品产量

万吨

28.9

7

7.9

8.6

2.3

3.1

1、池塘养殖面积

万亩

22.55

5.1

5.9

7.35

1.5

2.7

2、鱼种投放

万吨

5.3

1.2

1.7

1.5

0.3

0.6

3、春繁鱼苗

亿尾

29

7.5

21.5

 

 

 

4、小龙虾养殖

万亩

10.5

4

2.5

4

 

 

五、畜禽养殖

 

 

 

 

 

 

 

1、生猪出栏

万头

74.56

23.56

22.44

20.11

0.6

7.85

2、蛋禽(规模场)

万只

110

26.25

27

45

3

8.75

3、肉类产量

万吨

7.48

2.36

2.26

2.01

0.07

0.78

4、禽蛋产量

万吨

2.4

0.58

0.59

0.98

0.06

0.19

 

 

 

 

 

 

 

 

说明:1、粮食类其它作物含大麦、小麦、豆类、玉米和薯类等。

      2、以上部分数据含复种面积。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农业生产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统筹新冠肺炎疫情和春季农业生产,做好今年特殊年份的“三农”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农业生产的指导意见》(鄂政办发20207号)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春季农业生产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种植业。全年粮食计划种植面积62万亩,春播面积47.6万亩;油料计划种植面积25.7万亩,春播面积4.5万亩;蔬菜计划种植面积33.8万亩,春播面积10万亩;花卉苗木计划种植面积8万亩。

(二)水产养殖业。池塘计划养殖面积22.55万亩,春繁苗种数量29亿尾,投放鱼种5.3万吨,实现养殖产量28.9万吨;小龙虾计划养殖面积10.5万亩。

(三)畜牧养殖业。出栏生猪74.56万头以上,生猪产能恢复到常年80%水平;规模养殖场存笼蛋禽110万只以上;年猪肉产品7.48万吨、禽蛋产量达到2.4万吨以上;完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

二、重点任务

)抓好在田作物管理。各地要早准备、早行动加强小麦、油菜水肥管理,落实“促春发、防病害”措施,清沟理墒,做到“三沟”畅通。落实早稻和再生稻育秧苗床,选用生育期短的品种,采取定点集中育秧、集中供秧、机插秧或人工抛秧等方式,将早稻和再生生产所受影响降到最低。要加强调度,掌握农资需求情况,做好春耕物资储备和调运工作,保障春耕物资货源充足、运输顺畅、质量可靠、市场稳定。针对我市春季可能出现的倒春寒、连阴雨等自然灾害,提前制定预案,指导科学抗灾、有效减灾。加大小麦条锈病、草地贪夜蛾等重大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力度,及时发布病虫害发生动态和防治意见。

)抓好蔬菜保供和接茬生产。及时采收在园蔬菜,增加鲜菜货源大田蔬菜抓紧清沟排渍设施蔬菜加强保温、通风排湿、保苗及病虫害防治。完成蔬菜采收的基地,迅速调整茬口,整地备种,抢播快生菜品种,防止出现严重“春淡”。抢栽茄类、瓜类幼苗,丰富春季蔬菜市场。

(三)稳定畜牧业生产。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供应,满足养殖场户生产需要抓好标准化养殖场建设,添槽补栏,增加产能,支持大型企业“以大带小”,带动中小养殖户发展畜禽生产,确保年底生猪产能接近正常年景水平。切实抓好春防工作,落实监测排查、检疫监管、应急处置、生物安全防护等措施,强化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统筹抓好布病、血吸虫病等人兽共患病的防治,严防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安全事件发生。

(四)促进水产养殖业发展。加强存塘水产品捕捞销售工作,缓解水产品积压问题,同时要做好极端天气应急预案,防止“倒春寒”影响渔业生产。加强水产苗种的亲本培育和孵化生产管理,按照营养适度的原则,科学投喂与培育。加强春季鱼种投放,合理选种,确保渔业生产所需做好养殖病害防治,保障渔业生产平稳发展加强小龙虾苗种生产销售。

(五)创新农业技术指导。无疫情区域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关键农时组织农业专家、技术人员到田间地头查墒情、查长势、查病虫,开办田间课堂,现场指导。开展线上技术服务围绕夏粮夏油田管等专题,录制精短视频课程。发挥农业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专业化服务能力,开展统防统治组织防疫员做好线上线下技术指导和服务。

大力开展现代农机服务。加强与12316农业信息平台对接,采取电话远程指导、微信在线视频、专家热线讲解等多种渠道开展农机化技术培训,做到科学有序下田,分时下地,分散作业。强化农机与农技、植保等部门协作,及时、准确发布农机跨区作业作业服务信息,提供机耕、机种、机管、机收等服务支持农机企业采用物流等方式交付机具。引导开展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水稻机械直播技术,高效完成春耕任务。引导农机服务组织和广大农民利用手机APP阳光政务平台申报农机购置补贴

(六)加强农业生产信贷融资力度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满足农业生产的信贷需求,开通网络放贷平台,通过线上服务,提前做好信贷审批和资金往来结算。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支农小额贷款的发放力度,保证春耕备耕的资金需求。5月下旬前累计发放“三农”贷款高于去年同期水平。做好保险理赔服务对因疫情防控错过嫁接时机受损的育苗企业、受“倒春寒”灾害影响的种植大户,要加快理赔进度,降低规模育苗企业和种植大户灾害损失。落实禽蛋产品临时收储、生猪补贴和保险等政策,解决畜禽养殖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各地春季防疫“先打后补”。已下达的中央、省财政支农惠农资金要尽快拨付到生产经营主体和龙头企业,相关补贴及时发放到农户

三、保障措施

(一)严格有序组织农企开工复产。按照“分区分级,精准复工复产”要求,在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粮油、“菜篮子”产品收储冷藏和加工流通企业、农业生产资料生产企业开工复产精准落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保障当前农业生产有关要求,着力解决用工难、运输难等制约当前农业生产的突出矛盾,优先保障急需的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调运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属地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深入一线督促落实建立包保工作机制,区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推动力量下沉。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切实履行职责。

(三)切实做好服务。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点对点做好农业生产服务,做好农资供应农业生产资料调运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配送企业,各区组织落实。开展春季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种制假售假、坑农害农以及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为春季农业生产创造良好环境。

 

附件:2020年鄂州市农业生产指导性计划表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日

 

 

 

 

 

 

 

 

 

 

 

2020年鄂州市农业生产指导性计划表

类  别

单位

全市

鄂城区

华容区

梁子湖区

葛店开发区

临空经济区

一、粮食面积

万亩

62

17.6

14.72

21.6

3.68

4.4

1、早稻

万亩

2.5

0.6

0.75

1

0.05

0.1

2、中稻、一季晚稻

万亩

34.5

10.2

9.7

11.5

0.3

2.8

3、晚稻

万亩

6.6

1.52

2.12

2.5

0.08

0.38

4、其它粮食作物

万亩

18.4

5.28

2.15

6.6

3.25

1.12

二、油料面积

万亩

25.7

7.5

8.09

7.25

0.42

2.44

1、油菜

万亩

21.2

6.1

7.22

5.25

0.39

2.24

2、花生、芝麻

万亩

4.5

1.4

0.87

2

0.03

0.2

三、蔬菜面积

万亩

33.8

11.75

9.35

7.2

0.7

4.8

四、水产品产量

万吨

28.9

7

7.9

8.6

2.3

3.1

1、池塘养殖面积

万亩

22.55

5.1

5.9

7.35

1.5

2.7

2、鱼种投放

万吨

5.3

1.2

1.7

1.5

0.3

0.6

3、春繁鱼苗

亿尾

29

7.5

21.5

 

 

 

4、小龙虾养殖

万亩

10.5

4

2.5

4

 

 

五、畜禽养殖

 

 

 

 

 

 

 

1、生猪出栏

万头

74.56

23.56

22.44

20.11

0.6

7.85

2、蛋禽(规模场)

万只

110

26.25

27

45

3

8.75

3、肉类产量

万吨

7.48

2.36

2.26

2.01

0.07

0.78

4、禽蛋产量

万吨

2.4

0.58

0.59

0.98

0.06

0.19

 

 

 

 

 

 

 

 

说明:1、粮食类其它作物含大麦、小麦、豆类、玉米和薯类等。

      2、以上部分数据含复种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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