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于2019年5月调整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于机构改革单位名称及职能有所变动,鄂州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对成员进行再次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组 长:姜飞轮 副市长
副组长:秦思意 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 斌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汪道谦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董发胜 市发改委副主任
高月明 市财政局副局长
林红渊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卫才林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胡贵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永红 市河道堤防保护中心主任
黄开意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黄卫东 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副主任
黄永红 市税务局副局长
舒新义 国网鄂州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何 彬 鄂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胡清琴 华容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郭 兵 梁子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程贵华 葛店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廖金星 鄂州临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何仲梅 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党委委员
周才祥 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党委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黄开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何仲梅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市委宣传部督促各地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能源利用项目支持工作,编制相关发展规划,负责协调燃气管网企业,对符合城市管网入网技术标准的生物天然气准予接受入网。
市财政局负责资金预算、资金拨付和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各区做好农业用地整体规划的宣传、指导等工作,落实畜禽规模养殖及粪污资源化利用用地政策。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备案,依法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监管执法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设施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市河道堤防保护中心负责河湖保护范围内畜禽养殖场认定及水务执法、宣传等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协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做好技术指导、检查督办、数据收集上报、信息通报等工作。
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负责对养殖场环境绿化、环境卫生等进行技术指导。
市税务局负责落实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国网鄂州供电公司负责落实畜禽规模养殖及粪污资源化利用用电政策、沼气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和上网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
各区、葛店开发区、市临空经济区作为责任主体,具体负责辖区内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时间和质量完成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任务。
鄂州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
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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