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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解读

解读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发文日期: 2020年06月10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关联政策: 576739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吴斌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源头,事关人民群众的健康,事关社会长治久安。近年来,我市始终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工作要求,切实压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有效确保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如何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怎样解决有机、绿色农产品市场接受程度低等问题?如何进一步完善资金保障和奖励力度……这些问题,既是我市生产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短板”,也是着眼关注提升改进的重点。

  种子、种苗、土壤的选育是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和基础,在生长期内对农药化肥使用的严格把控是重要一环,在农产品出场上市前的质量安全检测是保障。

  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环节的指导,积极组织农业生产相关培训或者引进第三方机构正确指导农民生产,特别是加强对散户的指导,提高农民的种植技术。在引导农户科学合理的种植的同时,努力打造一批特色生态农业,以点带面来促进农产品质量的整体提高。

  由于农产品市场在一定程度上供大于求,价格相对偏低,而有机、绿色农产品的价格相对较高,老百姓的接受程度较低,难以体现其品牌附加值。另外,农产品具有上市场流通周期短、速度快等特征,也在一定程度上带来监督难度,造成监管漏洞,无法全面保障农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的质量标准。

  在进一步加大对有机、绿色农产品的宣传力度的基础上,加大对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测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引进一批具备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不定期从生产到流通各个环节的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活动。及时发现和销毁不符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进一步加大经费保障投入,建立农产品生产田间档案,要求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个人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建立生产田间档案;提高三品一标认证门槛,加强三品一标监督力度,加大三品一标认证奖励;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鼓励、奖励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个人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 

   
                           
关联文件:
             

1、关于印发2020年鄂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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