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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农办关于《鄂州市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要点(讨论稿)》的起草说明

解读单位: 鄂州市农业农村局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发文日期: 2023年03月24日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来源: 鄂州市农业农村局 关联政策: 615450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鄂州市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要点(讨论稿)》(以下简称《工作要点》)的起草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起草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是党中央着眼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的战略部署。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没有农业强国就没有整个现代化强国;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社会主义现代化就是不全面的。要铆足干劲,抓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各项工作,大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而努力奋斗。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的关键之年,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鄂州10周年,也是我市建市40周年,稳住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市委八届五次全会提出,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赋予鄂州的发展定位,加快推动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加快建设“两区一枢纽”,统筹做好水安全、生态安全、粮食安全、防汛抗旱等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互促共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努力为湖北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荆楚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今年“中央一号”“省委一号”文件都聚焦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因此,《工作要点》(即“市委一号”文件)对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也应作出具体安排。

  二、主要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3〕1号);

  2.《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鄂发〔2023〕1号);

  3.《中国共产党鄂州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

  三、起草过程

  1月7日,市委书记孙兵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市委农办按照“中央一号”文件要求,研究我市具体贯彻落实措施。随后,市委农办成立起草专班,深入各区(含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和涉农部门调研,结合中央农村工作会、省委经济工作会、全省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会议精神,就《工作要点》的主题、结构、内容等反复酝酿讨论,拟出初稿。随后,市委农办对照省委一号文件以及《鄂州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报告》、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对《工作要点》进行了第一次修改。1月13日,市委农办召开专题研讨会,对《工作要点》进一步修改完善。1月17日,市委农办书面征求市直各相关部门意见,并结合意见建议,进行了第三次修改。2月23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市委农办根据市长王玺玮提的意见,结合上下文,从产业基金、社会资本、强县富民、项目建设等方面对第十六条“强化农业项目建设”进行重新叙述。经市委办公室法规室审核后,最终形成了本次上会审议的《工作要点》讨论稿。

  四、主要内容

  《工作要点》共8部分32条。

  (一)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全力做好粮食稳产保供,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稳住粮食播种面积、粮食产量,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树立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优化耕地保护机制。全面加强流域综合治理,补齐水利设施短板。加大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和投入。

  (二)提升农业科技和装备水平。强化农业科技创新,支持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培育国家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把发展现代种业摆在突出位置,加快建设现代种业新城。持续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全产业链深度融合,推动全市农业机械化智能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持续实施“十年禁渔”。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大系统监管和实地督导力度,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因地制宜发展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增强脱贫村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稳定完善帮扶政策。

  (四)推动乡村产业全链条发展升级。培育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实施农业品牌培育行动,培育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加快发展现代乡村服务业,加快建成湖北省农产品航空货运运营中心。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着力建设现代种业、武昌鱼、预制菜、“临空+农业”四条产业链。强化强化农业项目建设,实施“一区一业”强县富民工程,做好“土特产”文章,推动产业向县城集聚、企业向园区集中。

  (五)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增收,健全城乡就业政策和服务体系。促进农业经营稳步增效,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促进农民财产收入增长,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

  (六)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强化乡村建设规划引领,加快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全面升级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坚持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下沉,着力加强薄弱环节。全域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完善管护长效机制。开展农村“六废”资源综合整治提升行动,建立农村“六废”资源综合整治利用体系。加快都市田园客厅等农文旅融合业态发展,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七)完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提升乡村治理效能,以共同缔造为抓手,补齐乡村治理短板。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思想道德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地落实。

  (八)健全“三农”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市区乡村抓落实机制,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工作体系。强化乡村振兴投入,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盘活城乡土地资源,探索乡村振兴产业点状供地模式。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分层分类开展全产业链培训。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大力实施强县工程,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加快建设全国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

  五、相关建议

  《工作要点》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建议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形式印发实施。

  解读单位:鄂州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27-60707555

   
                           
关联文件:
             

1、中共鄂州市委 鄂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鄂州市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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