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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美丽乡村建设政策

解读单位: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发文日期: 2019年08月15日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关联政策:

   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十九大以来,湖北省委、省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对标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出台了《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开启了我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大幕。

  顺势而为主动作为 

  具有四大重要意义 

  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亲自调研、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启动实施了“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16年来,浙江省历届党委和政府,始终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一以贯之地推动实施“千万工程”,造就了万千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我国乡村振兴提供了样板和范例,为全球环境治理提供了中国方案。 

  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结合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推广好浙江的经验做法,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同年9月,浙江“千万工程”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授予环保最高荣誉“地球卫士奖”,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做出重要指示。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韩正副总理、胡春华副总理先后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去年12月,中办、国办转发了浙江“千万工程”的经验报告。 

  正是在这样一个重要背景下,省委、省政府专门出台《决定》,既是顺势而为,更是主动作为,至少具有四个方面的重要意义。 

  第一,是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求全党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省委、省政府出台《决定》,就是要坚决改变农村脏乱差现象,加快提升乡村生态文明水平,让更多的“绿水青山”转化成为“金山银山”。 

  第二,是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民群众期盼过上更美好的生活。省委、省政府出台《决定》,就是要瞄准农业农村的短腿弱项,努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持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符合时代要求,顺应人民期待。 

  第三,是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浙江通过“千万工程”,走出了一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与城乡融合发展的新路子。省委、省政府出台《决定》,就是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下大力气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第四,是加快补齐农村建设短板的迫切要求。当前,我国最大的发展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我省不少农村在“水电路气信”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上,还存在不少历史欠账。省委、省政府出台《决定》,就是要补齐农村建设的短板,确保全省人民同步迈入小康社会,同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两类型三阶段推进 

  重在落实五大任务 

  对标浙江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决定》提出我省美丽乡村建设分为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和环境整治两个类型、三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今后5年,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并不断完善提升,建立长效机制;第二阶段,再用5年时间,推动全省整体达到浙江“千万工程”现有水平;第三阶段,到2035年左右,美丽乡村建设水平与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相匹配、相适应。 

  按照这一总体思路,《决定》提出每年建设1000个左右美丽乡村示范村,整治4000个左右行政村。为此,《决定》明确提出五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编制村庄规划。《决定》将编制村庄规划作为5大任务之首,突出强调“坚持全域理念,着眼长远目标,以县为单位,编制村庄布局规划,美丽乡村示范村需同步编制村庄建设规划,根据实际需要编制重点专项规划”。同时,对编制规划的内容、报批等提出了要求。 

  二是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决定》在部署和安排上既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同时又结合我省开展的“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提出了实施农村“厕所革命”、加强农村污水治理、开展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开展村庄绿化、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提升村容村貌水平等6个方面的具体任务,由表及里、标本兼治,有效治理农村环境。 

  三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决定》围绕加强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提升农村饮用水保障水平、加强电力供应保障、完善农村交通设施建设、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加快信息进村和提升公共服务”等6个方面的具体任务,统筹推进治水、治气、治土、治山、治城、治乡,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四是改善农民住房条件。“有新房无新村,居住现代化,环境脏乱差”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在平原湖区尤为突出,关键是缺乏统一规划、正确引导、技术指导和刚性约束。针对这一情况,《决定》特意增加了“改善住房条件”这一块内容。明确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加强农民建房管理和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等3个方面的内容,形成一户一处景、一村一幅画、一线一风光的格局。 

  五是提升村庄实力。美丽乡村不仅要外表美,还要内在美;不仅要一时美,更要长久美。《决定》强调,要“大力发展乡村产业,不断提升农民文明素养,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动乡村产业加快发展,乡风民俗不断提升,基层基础巩固加强,发展动力全面激活。 

  五级书记抓建设 

  三大方面作保障 

  《决定》特点突出,尤其在规划引领、资金统筹、组织领导三个方面作了很有针对性的规定,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一是突出规划引领。着力下好规划引领这步“先手棋”。《决定》提出,科学编制村庄布局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切实做到先规划后建设,规划编制要与已有规划相衔接,避免重复规划、多头规划。坚持生态优先,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持田园风貌。 

  二是注重统筹投入。《决定》提出,省级财政通过统筹中央和省相关资金,安排一定比例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用于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市级财政要视财力适当配套补助,县级财政要纳入年度预算。建立美丽乡村建设奖补机制,每年对成绩突出的县乡村给予奖补。同时,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考核,分别实施、合力推进”的原则,整合部门力量,形成“示范创建村确定到哪里、项目和服务就跟进到哪里”合力推进的格局。 

  三是强化组织领导。《决定》提出,落实中央要求,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抓美丽乡村建设,落实地方党政“一把手”责任制。省里已成立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协调小组,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省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 

  《决定》印发半年多来,省委、省政府注重顶层设计,坚持高位推动,狠抓工作落实,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加快编制村庄规划,纳入今年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名单的1000个村,有614个开展了编制,其中220个已经完成;以“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为抓手,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厕所革命”,全覆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组织开展铁路沿线等重点区域环境专项整治,农村“脏乱差”现象明显改善;大力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补短板工程,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乡风文明建设,“富口袋”与“富脑袋”同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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