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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紧守住“两个安全” 筑牢产业发展根基——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召开全市屠宰行业畜产品质量安全及安全生产专题会

信息来源:鄂州市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4-02-02
  春节是猪肉消费旺季,也是畜牧行业畜产品质量安全及安全生产事故频发时期。为贯彻上级文件及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确保畜产品质量质量安全和安全生产措施的全面落实,让消费者吃上“放心肉”,维护社会稳定,2月1日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在农业综合大厦314会议室召开全市生猪屠宰行业畜产品质量及安全生产专题会,参加会议的有全市7家生猪屠宰场、所在乡镇畜牧兽医站和市动物检疫站相关责任人。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市关于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对《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和《湖北省<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解读,就春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工作进行安排,并赴中粮家佳康(湖北)有限公司屠宰场参观学习。
  会议要求,各生猪屠宰企业要按照《动物防疫法》、《安全生产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规程,落实生猪进场(厂)、“瘦肉精”自检、生猪产品出场(厂)及检疫检验不可食用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等五项制度,规范开展非洲猪瘟检测,坚决不收购无检疫证明、无耳标或临床表现不健康的生猪,不屠宰注水猪、病害猪、非洲猪瘟检测不合格和含“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生猪,保证出厂(场)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要明确生产安全责任人,做好设备设施的检修和维护,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有制度、管理有专人、检查有记录、工作有预案;各驻场官方兽医要加强对生猪屠宰企业的监管,规范开展动物检疫工作,全面堵塞工作漏洞,督促屠宰企业消除安全隐患,做到消防设施齐全、设施设备运转正常、维修保养精准和风险防范及时,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会上,各屠宰企业负责人签订了《鄂州市畜禽屠宰场(厂)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产生产承诺书》,市畜牧服务中心党委委员周才祥代表是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同市动物检疫站及相关乡镇畜牧兽医站签订了《2024年度鄂州市生猪屠宰行业畜产品质量安全及安全生产责任状》。
  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赴黄冈市中粮家佳康(湖北)有限公司屠宰场参观学习。
  (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陈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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