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鄂州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926元,位于全省第4位,较全省平均水平高3633元,同比增长7.9%,增速较上年同期前进3个位次;全市农民人均增收1815元,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31元,位列全省第6位,全省位次较上年同期前进2位。
近年来,鄂州市全面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着眼全市经济发展大局,紧盯目标任务,围绕提高农民“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调整,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厚植农业农村发展优势,着力破解项目建设中的重点、要点和难点问题,不断在提高农业内部增收能力上挖掘新潜力,拓展新路径,创造新成效,确保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
一、提高农业服务水平,促进农民“经营性”收入增长。
一是加强农业技术服务指导促增长。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班子成员分别领衔九个工作指导组,下沉全市21个乡镇开展农业生产服务,指导适度规模经营、农林牧渔业生产保供、撂荒耕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工作。出台《全面促进农林牧渔业稳产保供2023年实施方案》,将粮食、大豆等重要农产品目标层层分解到区、到乡镇,生产责任压实到村、到主体、到田块。全市选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114人,涵盖经营管理、财务会计、绿色发展和农技推广等4大类人才,定期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进行指导服务。
二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增产。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坚持高标准设计,统筹田、土、水、路、林、电、技、管8个方面,建成后达到地平整、土肥沃、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土地改造提升项目投入亩均不低于1918元,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推行小田并大田,“巴掌田”变“连片田”等,2023年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建设项目2.15万亩。大力开展撂荒耕地整治,施行挂图作战,全面掌握土地现状,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多举措提升了农业生产经营条件,增加了耕地种植面积,实现了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持续增长,促进了农民生产增收。
三是压低农业生产成本促增效。近年来,通过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科学化、机械化、信息化水平,农业生产支出持续减少。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4.1%。化肥、农药用量持续实现负增长,化肥用量减少2.8%,农药用量减少1.3%。争取省级资金660万元,加快推广应用加厚地膜和全生物可降解地膜、生态降解地膜。全年完成机耕面积79.71万亩,机播45.13万亩,机收63万亩,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综合水平预计达78%。争取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63万元,同比增长125%。初步搭建市区两级北斗农机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已安装智能北斗终端275台,北斗监测作业总面积达32.75万亩,同比增长35.5%。
二、发挥主体联农作用,促进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
一是加强农民素质培育赋能人才振兴。发挥好就业的拉动作用,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重点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特色产业种养能手、返乡农民、农村基层组织人才等培训,培训高素质农民6000人以上,增强了农民就业竞争力。积极推广“两个带头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产业园区“四带”联农增收模式,带动农户广泛参与到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全产业链各环节,让农户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全市涌现出一批“新农人”回归家乡土地,深耕乡村沃土,从事农业生产,用己之长赋能乡村振兴,带动乡邻增收致富,打造创新创业“梦工厂”。华容镇刘花村海哥种养殖家庭农场负责人周伍祥流转刘花村土地127亩,从事以果树种植、肉兔和淡水鱼养殖为主的绿色生态农业生产,该农场每年上交6.5万元租金。
二是壮大农业经营主体赋能产业振兴。深入培育壮大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数量不断增加,全市规上农业企业60家(其中市级及以上龙头企业5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158家(其中市级及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07家),家庭农场508家(其中市级及以上家庭农场78家),提供常年用工岗位2万余个,临时用工年均200万人次,辐射农户5.8万户,增加农户收入5亿元以上。鄂城区泽林镇万亩湖万兴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现有面积11680亩,吸纳社员320户,辐射带动周边农户650户,常年生产优质稻1400万斤以上,年产值3500万元。合作社统一安排“耕”“种”“防”“收”和采购,每年为社员节约开支100余万元。在全省率先开展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经营主体星级评定,以“赋星”促“赋能”。
三是加大招商引资赋能乡村振兴。我市立足本地资源特色,积极招商引资,引导经营主体与农户通过生产合作、土地流转、吸纳就业等多种方式,帮助乡村打通“造血”功能,带动农民多元化稳定增收。涂家垴镇成功引进四川合江县富益粮贸有限公司等“农田CEO”流转土地1.01万亩,依托企业资金、技术、渠道等多方面优势,发展粮油规模经营。每年向农户支付租金300余万元,带动附近农民就近就业百余人。湖北乡投(鄂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汀祖镇刘显村投入150多万元,对汀祖镇白雉山大道以南的连片闲置田地进行综合整治,建设鄂城黄姜育种示范基地,着力打造“鄂城黄姜”品牌,以“科技赋能、品牌驱动、市场先行、拉动一产、带活二产”的方式,强化一二三产业融合、延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推进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三、落实惠农扶持政策,促进农民“转移性”收入增长。
一是良政粮策激发种粮热情。完善“1+5”农业政策体系,制定出台《推动鄂州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五个方面政策意见》,覆盖了开展农业生产的各个方面进行奖补。按照出台的七条硬核“粮”策,2023年发放规模种粮奖补资金5400余万元,迅速激起了全市农民的种粮热情,有效促进了农民增收。
二是金融扶持撬动投资热情。积极牵线搭桥,促成银企牵手,邮政银行对鄂州市蔬菜协会整体授信14亿元,鄂州中行对中新开维授信4亿元。市农业农村局与鄂州中行签订战略协议,在金融创新、加快农业特色产品数字化发展等方面加强合作。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2023年发放贴息资金240万元,撬动银行贷款资金23855万元,有效降低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成本,留足余力参与市场竞争,帮助主体逆势上扬。
三是项目支撑激活增收潜能。2023年争取、利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提升项目资金480余万元,发放奖补资金400余万元,有效的促进了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韩畈村依托本地资源优势,找准产业方向,争取乡村振兴衔接项目建设仓储物流中心,目前仓储物流中心年租金达52.8万元,提供了46个就业岗位,人均年增收入36000元,使脱贫成效得到有效巩固,每年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可达60万元以上,并解决了23户脱贫户就业难题,还有效带动周边杨田、熊咀村集体收入增长。
四、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
一是农村改革激活土地“三权”活力。大力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高农村资源资产市场化配置效率,推动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业设施所有权等多品种交易,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发挥好改革的驱动作用,持续深化农村改革,依法有序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抵押、担保,鼓励以出租、合作开发、入股经营等方式,充分盘活经营性资产,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让农民分享更多改革红利。段店镇通过镇、村股份合作探索市场主体引入等多种合作与联合,约定将种植纯收益以6:2:2模式向农户分红,种植纯收益60%向农户发放,20%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20%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党建引领+集体经济合作社+农户”利益联动机制。
二是土地规范流转提升土地单位效益。加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力度,推动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的深化改革,筹备区、乡镇、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三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与武汉城市圈信息应用平台互联互通。目前全市承包耕地面积55.83万亩,土地经营权流转总面积42.4万亩,流转率为76%,每年土地流转租金超2亿元,为农民户均增收2000余元。华容区新港村与湖北庄禾农业公司签约,由企业将全村撂荒的1000余亩分散地‘化零为整’,实施机械化耕种,并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带动村里约有600多户参与红高粱种植,通过土地租金,加入公司务工等方式实现增收。
三是挖掘资源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2023年,市委市政府联合出台关于农村“六闲”资源整治利用提升行动的文件,统筹农村“六闲”资源整治利用,优先盘活现有资源。充分发挥乡村民宿业在促进城乡资源均衡配置的作用,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太和镇东边朱村依托各种精品果园、鱼塘等产业,村集体每年增加收入15万元,全村50多个困难家庭的村民参与田间管理,务工收入和入股分红,每人每年平均收入7万多元,加快了村民致富步伐。汀祖镇岳石洪村大力推进村庄“六废”整治利用提升工程,每年带动周边百姓就业1万人次,增加村民收入100万余元,随着村庄发展,预计每年带动30万人次的旅游客群,带来年产值4500万元的收益,150万元税收。2023年鄂城区休闲农业接待游客达100万人次以上,带动5000多名农民增收,乡村旅游总收入超过40亿元,入选全省首批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
(供稿:经管科 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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