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反馈信息,我市于5月17日代表湖北省接受农业农村部2024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共采集35份样品,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合格率达100%。
此次抽检采取随机方式进行,抽样范围涵盖畜禽养殖、屠宰、销售多个环节,先后抽取3个畜禽养殖场、4个生猪屠宰场、1个家禽屠宰场、3个农贸市场,共35个样品。抽检范围之广、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是对我市畜产品安全水平的一次全方位体检。
近年来,市畜牧兽服务中心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指示批示精神,以农产品安全示范市创建的契机,全面布局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积极开展农产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切实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管监测,全方位、多层次、广领域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压实工作责任。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通过《鄂州日报》、农业农村局信息平台和微信群,积极宣传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全面实施兽药减量行动计划,多次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检查督办,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督促畜禽养殖场、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畜产品安全主体责任。2024年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下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鄂州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划分市、区、乡镇畜产品安全责任,明确了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方法,形成了自上至下、自内向外的工作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为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二、强化监管监测。一是督促乡镇官方兽医按照“每月不少于一次”的要求,对养殖场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管,督促养殖场完善电子养殖档案,规范填报生产记录、畜禽死亡、无害化处理等情况;乡镇官方兽医将监管情况及时上传到“智慧兽医”信息系统。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通过智慧兽医信息系统和现场核查的方式,对养殖场兽药使用和乡镇畜牧兽医站监管情况进行查询和督办。二是按照养殖场“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屠宰场“每批次抽检”的要求,对畜禽养殖场、屠宰场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2024年,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下达对养殖场、屠宰场13000批次畜产品安全监测任务,在接受省部级抽检的同时,对养殖场和屠宰场开展定量检测,形成了监管促进监测、监测推动监管的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
三、加大资金投入。为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创建,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从政策、资金、技术、人员方面对畜产品安全工作给予全面支持。2024年,安排专项经费支持畜产品安全监测工作,确保13000批次定性监测和定量监测任务的如期完成。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投资500万余元,对市兽医实验室进行全方位改造,增建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实验室,添置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设备,积极开展业务人员培训和实验室考核认证,为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供稿:市畜牧技术推广站 袁进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