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金融活水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4-09-12
  经区、市农业农村部门申报,省级审核确认,2024年核定鄂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总金额629万元,较2023年(242万)增长160%,惠及我市59家农业经营主体,撬动社会资本8.7亿元投资农业生产。

  鄂州市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一是大力宣传推介。通过高素质农民培训、产业群、行业群、进村入户等各种途径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工作,做到政策全覆盖;二是主动下沉服务。农业农村部门相关业务科室和业务部门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作为口袋政策,凡下乡必宣传,主动上门服务,引导农业经营主体积极申请贷款,努力扩大农业生产经营投资;三是广泛收集金融需求。全市农业农村部门问需于民,层层动员广泛收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需求,并集中向金融部门反馈请求解决;四是政策扩面。出台《推动鄂州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五个方面政策意见》,将市级龙头企业纳入市级贷款贴息支持。预计2024年市级贴息80万元,可带动新增农业投资4000万元以上。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金额逐年提高,较大鼓励了农业企业投资积极性,有力推进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 

  另外,2023年经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确认,在省农险平台上申报农业保险保费规模达到3776余万元。在2024年冰冻雨雪天气、洪涝灾害中,农业保险发挥了农业生产稳定器作用,其中种植业受灾面积9445.72亩,理赔364.2万元;水产业受灾面积6221亩,理赔174.97万元。2024年,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鄂州监管分局联合出台《鄂州市2024年特色水产品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水产品政策性农业保险市场,有力促进我市水产行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鄂州市农业农村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八届九次全会、全市金融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精神,以贷款贴息、财政奖补、农业保险、农村资产抵质押融资改革试点等工作为抓手,健全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金融支农体系,协调相关部门加强金融支农政策和产品创新,强化重点领域政策引导和金融支持,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市提供更强有力金融支撑。 

  供稿:发展规划与计划财务科 唐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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