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一)依法注册登记的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农业经营主体,2024年水稻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承租的农田基础设施较好,适宜机械化操作,具有相应的农业机械设备。
(三)农业经营主体规章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科技愿望高、有技术依托。
(四)经营主体近3年来在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诚信等方面没有不良记录。法人无不良社会征信和违法犯罪记录。
二、示范内容
开展“三新”技术( 集成新产品新技术新机具)示范,示范面积在100亩以上。
三、遴选程序
(一)主体申报。符合申报条件,有开展“三新”技术( 集成新产品新技术新机具)示范意向的经营主体填写《鄂州市2024年水稻“三新”技术示范主体申报表》,携带主体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加盖主体公章),于2024年6月30日17:30前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土壤肥料工作站,逾期不予受理。
(二)审核。市土壤肥料工作站对照申报条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采取实地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遴选确定鄂州市2024年水稻“三新”技术示范主体。
(三)公示。遴选结果提交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公示栏进行公示。
四、补助标准
市土壤肥料工作站将根据水稻“三新”技术示范主体的示范面积、示范成效,从项目资金中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
附件:鄂州市2024年水稻“三新”技术示范主体申报表
联系人:吴庆丰
联系电话:13177393938
鄂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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