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馈问题
部分湖泊保护区内仍然存在围垸养鱼、投肥养殖现象,对湖泊水质造成影响。其中,黑垱湖有围梗分割湖面,三山湖、南迹湖、花家湖等湖泊均存在湖边塘投肥养鱼、养殖尾水排入湖泊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
全面规范湖泊保护区范围内水产养殖行为,禁止围垸养鱼,禁止湖泊内投肥养殖。推进湖边池、湖边塘水产养殖尾水达标排放。
三、整改措施
1.督促属地政府对湖泊保护区范围内围垸养鱼的养殖鱼塘进行退养,拆除渔业养殖相关设施设备。
2.强化生态健康养殖宣传,加大重点湖泊周边池塘养殖尾水整治力度,推进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
3.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加大三级河湖长巡查力度,全面规范湖泊保护区内水产养殖行为,禁止投肥养殖。
四、整改完成情况
1.3月13日黑垱湖堤埂已挖除,与武四湖连通,约宽30米、深2米。
2.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加大项目资金投入,鄂城区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启动,长港镇高沟村5000余亩鱼池进行养殖尾水治理,目前已完成50%的工程量;对三山湖杜山镇三山村区域13298亩、长港镇2552亩鱼池实施绿色渔业发展试点项目建设,已完成30%的工程量;
华容区启动7个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项目,投资300多万元,已经完成6个;
梁子湖区对环梁子湖实施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程,东井内围3000亩池塘,中央投资900万元,池塘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已经完工。
3.市农业农村局与湖北省水产集团、鄂州市昌达集团、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湖泊禁止投肥养殖责任书,华容区发出“湖泊禁肥令”10条措施。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进一步规范湖泊保护区范围内水产养殖行为,加强日常巡查,做好宣传引导,确保绿色健康生态养殖全覆盖。由鄂州市农业局牵头整改的第二十三号问题整改工作已完成,在鄂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01月03日,共10个工作日)向鄂州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27-60707560)反映。
鄂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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