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工作,全面完成了“保供给、保增收、保小康”的重点任务,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稳住了“农业基本盘”。
一、亮点工作
(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央试点任务全面完成。作为第四批中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推进试点市,全市322个村全部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清人分类,成立集体经济组织,高质量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央试点任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莲花模式”成为我省唯一入选全国村级典型经验案例。
(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梁子湖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片入选全国美丽宜居村庄短视频擂台赛。太和镇、段店镇荣获“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称号。万秀村入选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百席村、武圣村上榜国家森林乡村名单。华容区武圣村、鄂城区峒山村被评为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
(三)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取得初步成效。长江干线和梁子湖、花马湖等水域实现全面禁捕,1356艘退捕渔船和927艘三无兼业渔船,全部集中上岸封存、分类处置。已完成转产转业1615人,参加企业职工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887人,参保率为99.93%。
(四)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有效提升。我市获得全省粮食安全责任制综合评价结果优秀等次。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定成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五)生猪养殖重点项目建设开工。总投资20亿元的湖北中新开维现代牧业60万头现代化生猪养殖项目开工建设,为实现生猪产能恢复目标奠定了基础。
(六)农业科技“123工程”精准实施。筹建完成沼山胡柚院士专家工作站、长江水产研究所等10个技术团队,培植武昌鱼、螃蟹等20个特色品牌,推广稻虾共生、蓝莓种植等30项技术模式,建成省农科院现代农业技术创新与集成示范基地。五项芝麻全程机械化和两项秸秆综合利用处理工艺获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沼山胡柚生态优质栽培标准园建设技术规程》等地方标准获省级立项。
二、主要做法
(一)抓服务助春耕,着力恢复疫后生产秩序。一是全力保障农资供应。针对新冠疫情,积极对接商务、交通等部门,建立了保障生活必需品运输“绿色通道”。下发《关于实施农业生产资料配送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组建以村(专业大户、合作社)为单元,区、镇、村三级联运,专人负责,专车配送,点对点服务的农资配送网络。疫情防控期间共为80多家企业(农资经销商)、农业专业合作社137台货车办理了通行证明960车次;协调全市136家农资批发商、经销商组织采购种子300吨、农药285吨、化肥1.95万吨、农膜70吨,为全市春耕生产提供了充足保障。二是开展技术指导。出台《鄂州市疫情防控期间农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农业生产的通知》《鄂州市2020年春季农业生产技术指导意见》,指导全市新型经营主体、农户开展春耕备耕工作。利用12316农技推广服务平台、鄂州新闻综合广播台等媒体,及时向农民推送灾害预警和农业生产技术;组织100余名农技、植保、土肥等专家,深入无疫镇村的田间地查墒情、查长势、查病虫,开办田间课堂和网络在线课堂,助力春耕生产。组织农机合作社8100余台套农机具开展肥料统配统施、病虫害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全市实施统配统施、统防统治面积15万亩,机耕面积32万亩。三是推进农业企业复工复产。印发《全市农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精准帮助农业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共组织241家农业中小微企业申报疫情纾困专项贴息资金,有4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获得338.47万元财政贴息和“以奖代补”资金扶持。全市2737家农业经营主体开工率和复岗率均达100%。
(二)优结构稳产能,着力稳住农业基本盘。一是全力保障粮食生产。粮食种植面积62.5万亩,比上年增加1.14%;总产量预计25.2万吨,比上年增加1.4%,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二是全力恢复生猪产能。3家规模化养殖场成功复养,10家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已签订“公司十农户”代养协议,预计可新增生猪产能3.5万头以上。全年生猪存栏预计24.82万头,能繁母猪存栏2.85万头,生猪出栏预计44.35万头,比去年末均有明显增长。三是着力优化产业结构。按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思路,培育壮大“三精农业”(精致苗木、精细果蔬、精品水产)。杜山镇被评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镇。绿化苗木、花卉种植面积达4万亩,比上年增加8%。可年生产鲜切花200万束、盆栽花卉苗木500万盆、绿化苗300万株。郁丁香、香水百合、蝴蝶兰等30多个市场销路好的优质品种已实现本地化栽培。现有水果基地127个,种植面积超千亩的有蓝莓、草莓、桃子、葡萄、胡柚等品种,蓝莓、胡柚、桑椹等22个水果品种已发展成鄂州特色产品。全年蔬菜总产量预计达106.98万吨,同比增加2.98%。依托国家级武昌鱼原种场、盛丰渔业等9家鱼苗繁育场,发展特色苗种产业,繁育鱼苗28.83亿尾,发展稻虾种养模式10.42万亩,“优鲈1号”、黄(颡鱼)优1号畅销全国24个省市。
(三)兴主体强农技,着力打造特色农业增长极。一是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创建行动。全市有省级龙头企业8家,市级龙头企业105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6家,已培育湖北华苑粮油有限公司、湖北强森魔芋科技有限公司、鄂州海大饲料有限公司等产值过亿元龙头企业5家。开展“空壳社”专项清理“回头看”,对650家合作社进行再清理,规范建设合作社593家。二是着力提升产业扶贫实效。积极扶持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其通过租金、股金等方式带动10297户有劳动能力贫困户实现增收。三是着力强化技术支撑。出台《2020年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组建粮油、蔬菜、水果、水产、畜禽等十大产业发展工作专班和技术团队;推广市长(区长)、明星代言带货直销等“互联网+”销售模式,直播销售地标农产品6.1万件、销售额395万元。
(四)补短板抓整治,着力建设美丽乡村。一是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城乡一体的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建成424处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覆盖了全市常住人口200人以上的村湾。改扩建9座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投入运营,入户管网覆盖率达到90%以上。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的行政村比例达到97.1%。共建改农村户厕90304座,农村公厕362座。全市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94.3%,无害化厕所覆盖率达到58.9%,其中,梁子湖区无害化厕所覆盖率达到91.1%。全市95%的行政村建有农村公厕,公厕管护日益规范。二是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按照美丽乡村示范村、整治村建设成效评价标准,建设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29个,整治村98个,全力打造“沿江、沿湖、沿山、沿港”美丽乡村示范带建。2019年省定17个示范村“多规合一”实用型村庄规划编制完成,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以及葛店开发区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50%以上的行政村根据资源禀赋编制了各具特色的村庄规划,村庄定位更加准确,未来建设与产业发展更加明确。三是凝聚合力宣传发动。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和文明城市创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通过鄂州基层党建等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及微博等媒体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市广播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厕所革命”等公益广告1320次,累计观看271.6万人次。积极参加全国美丽宜居村庄短视频擂台赛,制作美丽宜居村庄成果短视频12个,累计播放量1.5万次。
(五)抓改革建机制,着力激活乡村发展活力。一是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活动。全市遴选宣讲员达110人,进村宣传展示“三农”领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的巨大成就,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活动参与人数达29900人次,制作音视频145部,使得广大群众感受到农业农村发生的喜人变化,进一步凝聚了“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二是高质量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在全面完成各村组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员资格界定的基础上,进一步量化资产股权分置,全面推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并确定法人地位,高质量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央试点任务。三是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回头看”。分类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确保确权面积、合同、登记簿、证书“四相符”。截至目前,全市共流转土地38.33万亩,占总面积的54.2%。四是积极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整合乡村振兴优势资源,深入推进华伍村、丁祖村、百席村、鲊州村等四个乡村社区治理省级示范村建设,积极推介乡村治理典型经验。
(六)抓防控强监管,着力筑牢农业农村安全生产线。一是强化动植物疫病防控。全面加强小麦条锈病、草地贪夜蛾和非洲猪瘟、禽流感等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全市农作物病虫防治覆盖率达到100%,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密度达100%、常态免疫密度达90%,畜禽免疫有效抗体合格率达到80%以上。联合多部门开展农贸市场活禽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打击城区活禽交易宰杀点71个,查扣活禽5千多只,收缴脱毛机9台,立案查处3人。二是拓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途径。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组织试行主体参加线上线下培训,目前,全市已有64家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对外开具合格证559张,携证上市农产品200余吨。推行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全市共有93家农业企业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注册,“两品一标”农业企业注册率达到100%,实现了追溯系统全覆盖。三是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全年组织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农资打假保秋播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利剑”行动等各项专项监管执法行动,对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目前,我局已立案查处经营劣质农药、无证经营农药、运输生猪未附检疫证明等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案件11起,任务完成率122%。所有案件及时对外公示,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宣传作用。
(七)强利用治污染,着力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一是稳步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通过高标准试点示范,着力推广立体有机生物床、传送带干清粪和沼气(厌氧)工程+还田处理等畜禽粪污处理模式和技术,着力提升养殖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水平,项目开工率达100%,完成率达8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二是全面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广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水肥一体化示范面积5.3万亩,建成水稻、果树、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20个。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5.4%,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30%以上。化肥、农药用量持续实现负增长,其中化肥用量减少3.3%,农药用量减少2.3%。三是大力发展水产健康养殖。实施养殖尾水治理工程,19家重点渔业生产主体7780余亩养殖水域实现了养殖尾水净化处理或循环利用。推广“稻田综合种养”“虾稻共作”“双水双绿”养殖面积10.42万亩。开展增殖放流行动,向长江和梁子湖投放草、鲢、鳙、鳊等经济鱼类1000万尾。四是扎实做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联合多地多部门开展非法捕捞和销售长江重点水域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36万次,查处非法捕捞案件49起,刑事处理39人,行政处罚20余人,清理取缔迷魂阵、霸王罾、地笼网77部(条)。检查1.5万家(次)餐饮单位、农贸市场2265个、生产企业111家、电商平台67个,拆除更改江鱼招牌和菜单59个,营业执照变更江鱼内容37家,查扣湖北特产麻辣江鱼包装8000个。全市已完成资金拨付1.47亿元,其中直接拨付符合条件退捕渔船渔民、权证、网具、过渡期生活补助资金1.39亿元,支出禁捕工作经费154.56万元、花马湖保护区承包户转产安置费700万元。
(八)强队伍树形象,着力推进提升“三农”工作效能。一是全面推进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成局属8个单位支部换届工作,规范支部活动,加强日常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压实“一岗双责”,推动作风建设“治庸、提能、问效”三年行动,深抓细抓各项措施。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加强理论学习,丰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理论学习内容,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稳步推进机构改革,大胆培养、使用年轻干部,全面推进公务员职级并行和事业单位职称评定,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出台《中共鄂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鄂州市农业农村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20年度工作实施方案》等,健全我局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学习制度、考核制度、激励制度、考勤制度、培训制度等工作制度。二是加大依法行政力度。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深化农业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压实综治责任,深化平安单位创建,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挂牌成立,将全市范围内的种子、生猪屠宰、兽医医政、渔业渔政等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执法职能有效整合,实现了我市农业农村系统“一支队伍管执法”的职能转变。三是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成立以局长为指挥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指挥长的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和综合协调组、市场巡查执法组、对口社区组、农村组等10个专项工作组,统筹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市域内的党员干部全部下沉对口社区、结对帮扶村和高速公路卡口,开展防控知识宣传、人员排查、卡口值守和市场监管执法等疫情防控工作。市农业农村局直属机关党委被市委市政府授予鄂州市抗击新冠肺炎疫请先进集体称号。认真完成好市委、市政府及市创文办、市爱卫办交办的各项创城、创卫任务,今年先后参加了楼道革命志愿服务活动、包保路段值守活动等,创文工作多次受到市创文办通报表扬,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贡献“三农力量”。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21年工作思路
今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虽取得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生猪生产恢复较缓,还未达到2017年末80%的水平;受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农民保增收任务艰巨;农业农村总体投入不足,在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和农田设施建设方面资金短板突出,特别是小农水资金连续两年为零;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不健全。
2021年,我们将紧扣城乡融合高质量抓发展,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抓推进,加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用新时代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展现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的鄂州担当,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抓好农产品有效供给。一是全力保障粮食安全。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稳住粮食播种面积62万亩以上、稳定粮食产量25万吨以上。推行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因地制宜发展稻田综合种养等高效生态循环模式。支持粮食深加工企业整合区域内资源优势,打造鄂州粮食品牌。二是全力恢复生猪产能。落实好国务院和省政府促进生猪生产的“双17条”政策措施,推进中新开维年出栏60万头生猪养猪场等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尽快形成产能;充分发挥正邦集团等大型养猪企业资金、技术优势,推广“公司+农户”模式,帮助有条件的生猪养殖企业和场户尽快恢复生产。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防止重大动物疫病发生。
(二)抓好产业融合发展。一是推动乡村产业做大做强。按照生态农业、全域旅游定位,对接武汉城市圈市场需求,大力发展“三精农业”,稳步推进华容台湾农民创业实验园争创国家级台创园工作。抓好“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一批农业产业强镇。二是进一步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充分发挥产业工作专班、技术团队和行业协会作用,为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生产、加工、销售和技术信息一条龙服务。进一步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规范建设一批“六有”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做优做强省、市级农产品加工龙头产业,重点培育省级龙头企业2家,过亿元龙头企业6家。三是加快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深入挖掘拓展“农业+”功能,支持发展休闲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休闲康旅服务业。以“三乡工程”为载体,鼓励引导工商资本“上山下乡”。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物流资源,借助大型电商平台和新零售企业,推进武昌鱼、胡柚、蓝莓等特色产品抢占中高端消费市场。
(三)抓好农业项目建设。一是抢抓中央一揽子支持政策的政策机遇。抢抓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机遇,加大项目谋划和争取力度,加快招商引资步伐,加快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产品仓储和冷链物流、农业产业强镇等重点项目,千方百计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着力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是抢抓疫后重振“十大工程”的投资机遇。抢抓疫后重振“十大工程”的投资机遇,尽早谋划“十四五”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持续提升耕地质量。
(四)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是全面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以统筹协调为抓手,围绕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等重点任务,继续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力度,健全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化。二是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推进编制“3+1”规划体系,即:以区为单位编制村庄布局规划,以村庄为单位编制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规划和“多规合一”务实管用的建设规划,使美丽乡村建设建有规划、治有依据、改有效果。夯实美丽乡村建设产业基础,补足美丽乡村建设动力源。遴选推介一批美丽乡村建设典型案例。三是持续推进“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和文明城市创建,以国、省干道及铁路沿线、城镇建成区周边环境整治为重点,组织群众开展清理居家环境、清运农村垃圾、清洁农村厕所、清除农业废弃物、清扫乡村道路卫生大扫除活动,打造干净整洁路的人居环境。
(五)抓好农业绿色发展。一是进一步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深入开展农业科技创新行动,聚焦绿色发展、节本提质、种业科技创新、农产品精深加工和质量安全等,着力破解一批产业发展“卡脖子”的关键技术。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培育农业科技服务企业。全面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加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力度。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推进农业绿色生态和高质高效技术进村入户,力争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2.4%。二是加快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深入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整治,加快构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激励机制,推广投入品减量化和清洁农业生产模式。不断巩固提升测土配方施肥基础工作,全面落实化肥零增长行动,减少农药用量2%左右。力争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3%以上。三是持续打好禁捕退捕攻坚战。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公安、财政、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全力做好退捕渔民渔船“回头看”、思想稳定和转产安置等工作。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联合水利、海事、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禁捕区域执法巡查,加大对沿江、沿湖以及城区交易市场、超市、餐饮行业等的督查力度,切实维护好重点水域禁捕管理秩序。建设长江流域禁捕可视化监管系统,对江面、港口停泊处、禁捕区周边进行动态全景式监控,争取实现信息化监控执法。
(六)抓好农村各项改革。一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运用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扎实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二是推进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制定出台《鄂州市关于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选择有代表性的乡镇开展宅基地改革试点,对具备宅基地制度改革基础工作扎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全、基层宅基地管理和执法体系完备等有利条件的乡镇优先列入试点单位。指导和监督乡镇、村建立宅基地和农房联审联办制度,健全机构队伍。广泛开展宅基地管理和规范农村建房工作普法宣传,破除宅基地私有的传统观念。鼓励村集体将宅基地管理纳入村规明约,发动群众对村民建房进行监督。三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做好村级集体资产年度清查,推进村级债务化解,通过土地入股、发展一二三产业、开展租赁经营等多种方式盘活村集体资源资产,探索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促进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壮大,确保全市年集体经营收益过10万元村的比重超过60%。四是持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继续抓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纵深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围绕 “六清”行动,配合有关部门持续抓好行业清源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宗族恶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村霸”,切实维护乡村平安稳定。整合乡村振兴优势资源,加大乡村治理工作投入,及时总结推介乡村治理典型经验。
(七)抓好党的建设。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始终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守好意识形态阵地,通过鄂州三农简报、局门户网站等多种形式,传播三农声音,宣传我市农业农村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二是强化“一岗双责”。坚持从严治党,层层压实主体责任,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治庸、提能、问效”,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大对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惩治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好干部标准。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提升组织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打造一支“一懂两爱”三农队伍,为推进我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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