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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第八届第五次会议第20210087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鄂州市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1-10-28

 王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跑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接力赛”的建议收悉。此建议非常具有实际意义,提出的问题精准、给出的措施具体。我市在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接力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扎实推进有效衔接

    一是健全体制机制。出台《市委市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方案》,强化观念衔接、规划衔接、机制衔接、政策衔接,抓好五个统筹,统筹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与脱贫攻坚的深度融合。坚持从农业发展、农村生活、农民意愿出发,坚持利用有度、空间有位、先后有序、一定留白加快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坚持适用、管用、好用,提高农房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

    二是加快推进产业发展。加快发展精品水产、精细果蔬、精致花卉,全市名特优养殖面积17.8万亩,生态农业基地476个,杜山镇被评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镇。积极培育市级龙头企业24家,新申报省级龙头企业3家、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发展特色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加快打造武昌鱼、生猪、种业产业链。“鄂州武昌鱼”广告宣传片在多个央视频道播放。

     二、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是做好稳岗就业工作。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搭建用工信息平台,加大脱贫人口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优先吸纳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截至目前,我市共有脱贫劳动力19892人,已实现外出务工19322人,较2020年有所增长。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1207人,其中脱贫人口1127人。

    二是严格扶贫资产管理。按照公益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到户类资产进行分类梳理,摸清项目资产底数,建立管理台账。明确管理责任主体,实行区级政府统筹、行业主管、乡村共管。截至目前,全市登记扶贫项目541个,资金规模2.37亿元,确权扶贫项目286个,资金规模1.47亿元。

    三是做好脱贫攻坚总结宣传。今年以来,我市共有2名个人和1个集体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专项表彰,1人受到人社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乡村振兴(扶贫)系统表彰,16名个人和8个集体受到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专项表彰。在学习强国、湖北日报及鄂州日报、鄂州电视台对湖北杏福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黄祥珍、赵伦泉、章丹、吕学良等国、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个人先进事迹进行了多角度、不同层面的详细报道。

    三、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

    一是实行动态监测和帮扶。出台《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重点围绕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状况等主要指标,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370户1123人开展动态监测,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二是扎实推进扶贫小额信贷。严格执行政策标准,确保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应贷尽贷,严控扶贫小额信贷逾期风险。2021年以来,全市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85户413.4万元。截至目前,我市贷款余额9103.98万元,有劳动能力户贷量0.68万元,全省市州排名第5位。

三是大力推进消费帮扶。把推进帮扶产品销售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途径,完善现有消费帮扶机制,动员社会各界参与以购代捐活动,多措并举,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方式销售帮扶产品。开展职工爱心消费帮扶活动,组织动员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今年以来,我市帮扶产品实现销售额1.3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一是保持政策总体稳定。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涉及“两不愁三保障”和社会保障类政策,继续保持总体稳定。对产业就业支持发展类政策,适时调整优化。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二是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帮扶。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重点围绕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状况等主要指标开展动态监测,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三是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加强农业全产业链建设,推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扶持发展现代种业,培育龙头企业和产业化联合体。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模式,推广契约式、分红式、股权式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联动发展,带动脱贫人口增收致富,激发脱贫群众内生动力。四是大力促进稳岗就业。搭建用工信息平台,加大脱贫人口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推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联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保持公益性岗位总体规模不变,优先吸纳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五是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市区乡(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抓党建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深化村党组织书记“红色头雁”工程。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积极发展壮大新型村集体经济,多措并举逐步化解村级债务。坚持完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

 

              

                          鄂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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