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格证制度推行情况
我局始终重视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制定印发了《鄂州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全市共有137家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截止目前,我市已累计开具合格证3000余张,携证上市农产品5000余吨。推进合格证向信息化方向发展,分批次、分阶段在试行主体中遴选优质主体推行电子版合格证,目前已遴选40家主体开展电子合格证试行工作,由农业部门为其配备相关设备及耗材。
二、“二品一标”认证情况
“二品一标”指的是“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绿色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属于农业部门认证,有机农产品及产地属于社会上的认证公司认证。“二品一标”认证的流程基本相同。但是有机农产品比绿色农产品级别更高。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检测是由国家认监委认可的定点检测机构承担(须收取一定费用)。
绿色农产品实行“两端监测,过程控制”的管理制度,其产品质量检测工作是由绿色食品定点产品质检机构承担。农业认证部门(绿办)均认可相应检测结果。
有机农产品认证属于部分国家和有关国际组织认可并大力推广的一种农产品认证形式,有机认证属于市场化行为,由国家认监委批准、并接受其管理的独立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认证。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的规定,农业农村部负责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登记工作,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审查和专家评审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的受理和初查工作。
鄂州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下属的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所不在上述定点检测机构名单之内。但“二品一标”认证成功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所可以为企业提供日常检测跟踪服务。
三、地理标志农产品建设情况
1.优化地理标志品牌服务。制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狠抓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推进商标申请受理窗口规范化建设,方便群众进行农产品商标注册;督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所有人制定与商标名称一致的产品标准(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加快换标进度,7家使用鄂州武昌鱼地理标志证明商标(4件)的企业、1家使用沼山茶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的企业、1家使用沼山茶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件)的企业、1家使用梁湖碧玉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的企业已顺利完成换标工作。
2.加强地理标志品牌保护。加强保护制度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市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措施(征求意见稿)》向27家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形成《讨论稿》提交市政府,现市政府常务会议已讨论通过,并起草《鄂州知识产权调研工作报告》,为上市委常委会做好准备。协调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等一起召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多元衔接机制”联席会,就我市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诉调对接机制、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机制等进行交流。
3.加大地理标志品牌提升和宣传。制定《2021年“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工作方案》,在农业龙头企业,要求企业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叫响“鄂州武昌鱼”“梁湖良品”等区域公用品牌。组织“鄂州武昌鱼”“鄂城鳜鱼”“沼山胡柚”参加湖北地理标志大会暨品牌培育创新大赛,提升我市优势特色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鄂州武昌鱼”获得银奖,“沼山胡柚”“鄂城鳜鱼”获得优秀奖。组织各区知识产权监管人员及“九龙茶”“梁湖碧玉茶”“沼山茶叶”等商标所有人、使用企业、协会人员30余人参加了由国家、省知识产权局举办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商标宣讲走进茶行业”线上培训活动,提升他们的商标品牌意识。2021年积极申报区域公用品牌“鄂州武昌鱼”、“沼山胡柚”,经省推荐“鄂州武昌鱼”纳入“品牌强国工程”并在央视频道播放。积极组织农业企业参加各类展会,争取并依托2021湖北农业博览会平台,组织鄂州武昌鱼专场推介活动,我市副市长卢辉、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程虹等参加宣传推介。鄂州市绿维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鄂州武昌鱼、鄂州市东塔食品工贸有限公司武昌鱼获得中国安徽名优农产品暨农业产业化交易会(2021•合肥)产品金奖;在首届湖北农博会上,鄂州市农业农村局获得最佳组织单位;鄂州市梁子湖绿色食品开发有限公司、鄂州市华容区永信种养殖专业合作社、鄂州市兴港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鄂州市段店镇兴达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等四家单位获得优秀参展单位奖励;第22届荆楚大地好粮油展示交易会上,湖北华苑粮油有限公司“华苑-农家香米”评选为“湖北十大好吃大米”;首届“湖北礼品”评选中,鄂州市绿维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武昌鱼产品成功进入“湖北十大人气礼品”榜单;积极组织我市武昌鱼加工企业参加2021年“我喜爱的湖北品牌”电视大赛活动。今年5月,以“同饮香江水·共食武昌鱼”为主题的鄂州武昌鱼文化节暨粤港澳大湾区招商引资推介活动在深圳举行。在现场的招商引资推介会上,以武昌鱼为媒,促成签约项目8个,总投资金额逾139亿元。
四、加大农产品品牌扶持力度
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实施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鄂州市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精神,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创建公用品牌品牌和特色品牌,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创标、全程贯标”的要求,引导新型经营主体争创名牌产品,除享受上级品牌奖励支持外,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农业经营主体,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地理标志注册商标或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农业经营主体,一次性给予15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省、市老字号的农业经营主体,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不重复奖励);对获得国家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农业经营主体,分别按照每个品种0.5万元、1万元给予奖励,复查换证的比照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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