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
现将市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40047号提案提出的关于巩固拓展“共同缔造”成果,提高乡村善治水平的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探索乡村治理的有效路径和长效机制,各部门协同发力,共同推进乡村治理工作,
具体举措如下:
一、加强乡村治理组织领导
一是全盘压实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促进乡村振兴“十项行动”,着力构建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不断提升农村基层治理水平。全面推行《鄂州市农村党员“三三制”积分管理评价实施意见(试行)》,逐步推动“三单定责、三示践诺、三评分类”模式在全市303个村全覆盖。二是全力筑牢基层战斗堡垒。围绕《鄂州市党建引领乡村振兴“整市提升·城乡融合”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市级试点村22个,组织试点拉练2次,同步带动各区开展拉练18次,在晾晒比拼中形成了农村党员“三三制”积分管理、“乡贤回归共管”等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三是全域提升“头雁”能力素质。深入实施“红色头雁”工程,按照市级重点示范培训、区级普遍轮流培训、基层党委兜底全员培训的工作格局,组织全市331名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在北京、武汉、各区会场参加全国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视频培训班,选派19名社区党组织书记赴成都实地培训,同时推动区级同步做到村(社区)“两委”班子培训全覆盖
二、构建村民自治新格局
一是大力推广“鄂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平台。组织召开全市“鄂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平台推广培训会,积极鼓励引导各地申请使用“鄂参与”,引导农民广泛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全力构建乡村数字治理模式,切实提高自身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截止目前,全市已有219个村注册使用,其中35个村获星级称号,以数字化提升乡村治理效能。二是创新村居民议事协商模式。继续深入推进27个村居以“五有”(有人员、有场所、有规则、有结果、有记录)为标准开展村居民议事协商创新实验工作,探索出“步骤法规范议事”“公益积分激励议事”“五社联动融入议事”“智囊团队科学议事”“一厅多点常态议事”等五种议事模式,形成了百席村“1349”议事协商工作法、芦花村“稻田乡音”、蒲团乡“蒲团夜话”等议事协商品牌。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村(社区)和湾组(小区)共开展居民议事协商活动近1900多场次,解决居民身边的问题、难事800多件。三是推广公益积分管理制度。在21个乡镇已有25个村开展以落实村规民约为主要内容的积分制管理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积分制管理。全市303个村全面完成了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围绕村民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重点把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依法婚育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村民围绕村规民约参与各类公益活动可获取积分,充分调动了村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积极性,实现了用积分的形式规范和引导村民行为,营造村民自治互助的良好氛围。
三、推进法治平安乡村建设
一是加强农村普法阵地建设。市普法办印发了《2023年全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方案》,投入资金28万元,带动地方投资215万元,拟建设和贵园社区法治文化广场、小桥村法治文化广场、石竹村法治文化广场等10个法治文化阵地。二是丰富法治宣传内容。编印《鄂州市常用法律知识读本》《扫黑除恶以案释法》等资料,一方面宣传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民生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另一方面结合农村土地、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问题,选择与农业、农村、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重点进行宣传。三是加强农村普法队伍建设。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养工程,全市已培育“法律明白人”1173人,已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97户。组织各地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引导他们带头学法用法。大力宣传宪法法律、廉政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素养,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四、加强德治乡村建设
一是加强农村公共文化阵地建设。组织各乡镇街道建设一面清廉文化墙、每个村建设一块清廉文化宣传栏,形成“一乡一面墙”“一村一块栏”社会宣传阵地矩阵。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25个、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360个。二是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组织文艺工作者精心创作编排一系列文艺精品节目,编排廉政小戏《婚礼当日》、《请客》、《红包》等,持续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线上演出活动和“红色文艺轻骑兵”线下惠民演出,累计开展线上线下活动17余场,参演人数达500人次,惠及群众达2万人次。三是创新基层治理实践。大力推广“巧巧工作室”,巧设民情联络员,推动服务群众零距离,对村民反映问题实行“三级分流”,注重发挥调解作用,促进矛盾纠纷就地有效化解。按照有招牌、有办公场所、有工作人员、有志愿团队、有规章制度、有服务台帐、有工作实绩创建“巧巧工作室”,全市近4000名“巧巧”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3万余件。
五、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一是开展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全市共326个村(包括农村社区)开展村级债务清理核实,共锁定债务4.56亿元,剥离经营性债务后,化债目标为2.77亿元。目前通过合法合规的化债手续,我市共化解债务2.75亿元,化解率已达98.98%,通过债务化解工作有效促进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保障农村和谐稳定。二是继续开展扶持村计划。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开展2023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扶持村计划,共推荐7个村(其中鄂城区3个、华容区2个、梁子湖区2个)申报2023年度扶持村计划。同时对2021、2022年扶持村项目进行跟进。加强和规范对扶持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按照事前申报审核、事中跟踪监督,事后检查验收的方式管理。三是加强闲置资源盘活利用。在全省率先开启农村“六闲”资源综合整治利用提升行动,建立了覆盖市、区、乡、村四级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六闲”资源综合整治利用工作专班,实行周统计、月汇报、季调度、全过程跟进。建立了覆盖鄂州农村全域的“六闲”资源清单,已明确农村“六闲”资源综合整治示范点10个、案例点26个,整治工作成效显著。
鄂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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