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职责: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蔬菜产业发展的方针和政策,研究制订全市蔬菜产业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2.编制全市蔬菜产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蔬菜产业结构调整。负责蔬菜规划基地的开发建设、保护和管理。3.负责制订年度性蔬菜产销计划、技术措施,指导全市蔬菜生产、流通和加工。4.负责组织、监督国家制定的有关蔬菜法规及地方性蔬菜法规、行业标准的实施;拟定无公害蔬菜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无公害蔬菜产品的监测与检验,协调放心菜工程的实施。5.负责组织蔬菜产业化经营,参与调控蔬菜市场;参与蔬菜市场建设,培植蔬菜加工龙头企业、营销组织和民间协会;协同有关部门参与管理“蔬菜运输绿色通道”日常事务。6.负责组织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引进、试验、示范与推广,产业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并组织实施。做好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服务工作。7.研究制定全市科技兴菜发展规划;承担国家、省有关科技协作攻关项目,编制全市蔬菜技术攻关课题;负责向市有关部门申请全市蔬菜科技成果鉴定,推广蔬菜方面的科技进步奖项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技术干部职称的评聘工作。8.负责全市蔬菜科技推广服务工作和蔬菜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指导蔬菜生产、科研、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及其业务工作。9.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蔬菜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并对蔬菜种子进行鉴定、评估和检验;参与重大蔬菜种子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制止假冒伪劣菜种坑农害农行为。10.研究蔬菜生产动态、市场动向,发布产销信息,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为生产、流通、加工各环节上的经营者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11.参与全市蔬菜信息资源管理;指导全市蔬菜外事和对外经济技术协作交流活动;指导各类蔬菜产销协会工作。1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冬季和夏季时间一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