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鄂州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16年01月28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由市农业委员会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编写,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市滨湖南路89号,电话:3222465)
一、概述
2015年,我委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和《规定》,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责任,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明确了直属各单位和机关各科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鄂州农业信息网站公开等方式,公开部门预算、三公经费、人事信息、执法案件等情况,以多种形式确保人民群众权益不受损害。同时,还不断创新公开载体,通过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群众延伸,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主动公开信息683条,鄂州农业信息网站点击量为6239841次,全年在市级以上媒体刊播稿件371篇(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1月至今,我委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截至目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1件。目前,原告不服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2015年4月2日和2015年4月14日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二案,被市中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市农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审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以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农业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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