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217651/2020-03411 | 发文字号: | 鄂农规〔2020〕2号 | 发文日期: | 2020年12月15日 |
发文单位: |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 发布日期: | 2023年06月12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业农村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促进依法行政,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湖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基准应用规则》和《湖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基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厅。
(因《湖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基准应用规则》和《湖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基准(试行)》文字过多,达200余页,故以附件的形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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