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 市农业农村局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发文日期: | 2020年05月19日 |
解读方式: | 图文方式 | 来源: | 市农业农村局 | 关联政策: | 576736 |
现将《克服疫情影响扎实做好农业产业扶贫和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及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紧细化方案并组织实施。
附件:1.克服疫情影响扎实做好农业产业扶贫和问题整改工
作方案
2.落实农业产业扶贫工作责任清单
3.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
作责任清单
4.2019年国家对湖北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
整改工作责任清单
5.脱贫攻坚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责任清单
鄂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和在我省考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农业产业扶贫工作,加快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成效考核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对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一体研究、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为全市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基础。
——坚持政治第一、担当为先。把农业产业扶贫、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农业农村工作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推进农业产业扶贫、巩固脱贫成果,不等不靠、乘势而上,整改各类问题、补齐短板弱项照单全收、彻底整改,切实扛起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坚持统筹推进、保持定力。努力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影响,保持定力耐力,发扬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农业产业扶贫工作,把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指出的问题、脱贫攻坚大排查发现的问题等各类问题整改工作与推进农业产业扶贫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一体研究、一体部署、整改推进,以问题整改倒逼农业产业扶贫工作落细落实落地。
——坚持问题导向、责任到位。建立措施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时限清单、效果清单和工作台账,“一对一”制定整改方案,确保责任到具体单位,到具体人。切实把工作实效和整改质量放在首位,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农业产业扶贫质量提升,问题整改从严从实。
——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农业产业扶贫与乡村振兴、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特殊性问题与普遍性问题相结合,既解决问题,又完善政策。
二、工作重点
1.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成效考核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研学,推动学习制度化、常态化。
2.积极有效帮助贫困村应对疫情。一是指导贫困村抢抓春耕备耕有利时机,保障贫困村种子种苗、化肥、农药、仔猪、雏禽等农资供应,做好应季蔬菜、猪禽、特色水产等重点扶贫产业、扶贫产品的春播、春种、春养,支持贫困村、贫困户恢复生产。二是为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减贫带贫主体提供政策支持,畅通生产物流通道,优先保障复工复产,鼓励其吸纳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三是协助商务等部门抓好产销对接、消费扶贫,积极解决贫困村农产品销售问题。
3.提升贫困村扶贫产业发展质量。一是指导贫困村科学调整产业结构,合理安排种养产业发展计划,增加“菜篮子”“米袋子”等短平快产业项目。二是主攻精致苗木、精细蔬菜、精品水产三大产业,逐步形成“一镇一品、一区一特”的农业产业格局,持续支持贫困村培育壮大增收产业。三是深化三产融合发展,大力发展贫困村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手工业、乡村休闲旅游业、农产品电商、乡村新型服务业。四是积极培育“生态+绿色种养业”扶贫模式,保证农产品有效供给,优先在贫困村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有机肥替代化肥、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病虫害绿色防控、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行动。大力实施“两品一标”农产品认定等,强化农产品质量监测网络建设,提高贫困村农产品安全水平。
4.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减贫带贫能力。一是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和财政补助,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实力,提高带贫减贫能力。引导和鼓励工商资本下乡,在贫困村深入推进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二是加快培育与认定“六有”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社、示范社和有示范效应的家庭农场,提升贫困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坚持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引导贫困户自愿入社,充分发挥合作社上联企业、下联农户的桥梁纽带功能和带贫减贫作用。三是大力推广订单帮扶、土地流转、就业务工、生产托管、股份合作、资产租赁等带贫模式,帮助贫困户稳定获得订单生产、劳动务工、保底收益、入股分红、资产扶贫等多渠道收益,推动贫困户与带贫主体建立稳定利益联结关系。
5.打通贫困村农产品销售渠道。一是鼓励和支持贫困村发展自主品牌和产品品牌,做强鄂州武昌鱼、梁子湖螃蟹、涂镇蓝莓、万亩湖小龙虾、沼山胡柚等特优品牌,提高品牌产品市场影响力。二是协助商务部门在贫困村建设田头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提高产销对接能力。加强农副产品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支持贫困村益农信息社建设,加强产销信息发布,实现农产品供需信息对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促进产销衔接、优质优价。三是组织贫困村开展应急促销、季节性促销、扶贫促销、农产品“走出去”推介等活动,推动扶贫产品进市场、进超市、进学校、进社区、进食堂、进展会。
6.补齐短板弱项巩固脱贫成果。一是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国家扶贫成效交叉考核指出的问题、脱贫攻坚大排查发现的问题等各类问题整改,协同做好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二是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快推进经济薄弱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有集体统一经营性资产的村组抓紧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全运行机制。摸清全市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底数,参与实施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扶持计划。三是结合脱贫攻坚普查工作,开展全面排查,认真查找漏洞缺项,加强对带贫主体的动态监测和风险评估。四是深入挖掘农业产业帮扶典型案例,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讲好农业产业扶贫“鄂州故事”。五是参与研究制定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实施办法,强化规划、政策、考核等衔接,推动工作体系平稳转型。大力支持贫困村美丽乡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
7.强化农业产业扶贫工作保障。一是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农业产业扶贫工作,把一些好用、管用、能用的项目资金优先安排到贫困村。协同做好扶贫小额信贷、防贫保险工作。二是发挥产业发展指导员作用,提高对贫困户帮扶服务能力。组织局十个专业技术团队开展联合技术攻关,为贫困村产业发展技术难题会诊。
8.加强作风建设不放松。一是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查改薄弱环节,努力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二是扎实做好石竹村、坝角村、池湖村扶贫联系工作,结合业务职能制定详细可行的帮扶方案,切实帮助贫困村解决实际问题。
1.关于村集体经济仍比较薄弱,有的贫困村负债较多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依据2020年度省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要求,将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纳入农村经济工作要点。二是对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逐村摸排,充分掌握贫困村“家底”,夯实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源基础。三是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农村合作组织、集体经济组织、自治组织一体化运行机制。力争到2020年底村村都有稳定集体经济收入。健全村财乡镇代管、会计委托代理、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等制度,确保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四是衔接落实好新型村级集体经济扶持村项目,统筹用好省财政专项资金,评选奖励9个村,优先将贫困村列入重点支持对象,鼓励支持贫困村创造稳定持续的经济收入。五是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荐一批贫困村、经济薄弱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先进典型,深入总结推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创新经验,丰富新型集体经济发展路径。
1.关于解决部分贫困村产业比较脆弱,带动性不强,人才流失严重,高素质劳动力短缺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农业产业扶贫规划引领。落实《鄂州市农业产业精准扶贫规划(2019-2020年)》,在每个贫困村扶持1个以上善经营、会管理、能带贫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二是落实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指导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产业,推动产业扶贫与贫困村、贫困户精准对接,确保贫困户通过发展产业增收脱贫。三是加强对农村致富带头人的培养培训,重点对农村致富能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职业农民等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四是加大技术推广力度。开展农业技术培训,提升劳动技能水平和产业管护能力。提高机械化生产覆盖面,帮助贫困村对接市场,减少产业经营风险,实现村集体经济增收。
2.关于产业扶贫带贫益贫稳定性不足、产业政策落实效果有待提高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开展摸排整改。对贫困户发展农业产业情况、领取奖补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及时查漏补缺,进一步规范产业奖补申报办理程序。二是完善农业产业扶贫带贫减贫机制。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加大对组织农业产业发展的市场主体和贫困户奖补力度,鼓励贫困户发展多种增收产业。三是根据疫情科学调整产业扶贫政策。组织贫困户发展庭院经济,合理安排种养产业发展计划,增加“菜篮子”“米袋子”等短平快产业项目,促进贫困户通过农业产业带动增收,引导更多贫困户参与到农业产业扶贫中来。
3.关于部分产业扶贫项目效益不高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农业产业扶贫规划引领。结合实际对规划进行完善,依托驻村工作队,健全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推动农业产业扶贫与贫困村、贫困户精准对接。二是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引进有实力的市场经营主体入驻贫困村,发展特色扶贫产业,带动更多贫困户发展扶贫产业。三是积极争取各级政策支持力度。建议市财政对与贫困户签订带贫协议、带动贫困户增收的市场主体,根据带动规模予以奖励,在政策上予以倾斜。
1.关于产业支撑作用还不够牢固,少数地方特色支柱产业培育效益还没有完全显现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落实《鄂州市农业产业精准扶贫规划(2019-2020年)》,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股份合作、订单帮扶、生产托管等带贫模式,拓宽利益联结机制。二是鼓励带贫主体通过合同定购、赊销生产资料、实行保护价格收购和流转土地、吸收入股、吸纳用工等措施,带动贫困户参与生产、促进增收。对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积极带动贫困户发展的扶贫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等带贫主体,争取市政府给予一次性生产补贴和贷款贴息支持。三是实施农业产业提升工程。分年度制定推进措施,加快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加大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力度,支持农业兴村强镇、产地初加工、产业链建设等项目向贫困村倾斜。
推进农业产业扶贫工作要贯穿全年,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成效考核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省、市有关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部署精神,全面分析农业产业扶贫形势,认真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及时动员部署,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
(二)问题整改阶段(2020年4月25日至5月31日)。
对照各类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挂图作战、挂牌督办、销号管理,一项一项抓整改抓落实。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要确保在2020年5月31日整改到位,需要长期整改的,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和计划安排。
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进一步强化问题整改工作,局整改专班将联合局机关纪工委,适时对相关责任单位整改情况进行集中督查,着力强化“四查四看”,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巩固和拓展工作成效。一查政治站位,重点看整改主要责任人是否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细抓实,整改责任是否层层压紧压实,整改压力是否层层传导到位,有无推诿扯皮、上推下卸的现象;二查整改力度,重点看是否按照规定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任务进度,有无急躁冒进、敷衍了事的现象;三查整改作风,重点看整改工作作风是否扎实,有无工作漂浮、不较真碰硬的现象;四查整改效果,重点看问题整改是否举一反三,点面结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到全面整改、长效整改,有无反弹回潮、旧病未愈又添新病的现象。
(四)汇总上报阶段(2020年6月7日至6月10日)。
各成员单位要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建章立制情况及有关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于6月7日前报送局整改专班。局整改专班汇总后,形成书面材料于6月10日前报送市扶贫办。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斌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刘崇文、陈少锋、文明、皮宏斌、黄开意、詹斌为副组长,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建设科,具体负责整改措施落地落实。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农业产业扶贫和问题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工作负首责、负总责,对农业产业扶贫和问题整改要亲自抓、抓到底。各成员单位要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措施,严格完成时限,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扎实开展农业产业扶贫和问题整改工作。工作专班建立工作调度机制(每半月调度一次),及时掌握农业产业扶贫和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局机关纪工委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强化监督责任,结合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工作推进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聚焦短板弱项,研究问题背后普遍性、倾向性、深层次的原因,深化细化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脱贫质量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四)转变工作作风。各成员单位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紧盯目标任务、问题短板和时间节点,对反馈问题,要第一时间认领、第一时间研究、第一时间整改。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努力为基层减负,以便基层集中精力做好疫情防控和农业产业扶贫工作。
工作内容 |
具体措施 |
具体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一)加强理论学习 |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听取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成效考核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要深入研学,推动学习制度化、常态化。 |
人事教育科 |
贯穿全年 |
(二)积极有效帮助贫困村应对疫情 |
1.指导贫困村抢抓春耕备耕有利时机,保障贫困村种子种苗、化肥、农药、仔猪、雏禽等农资供应,做好应季蔬菜、猪禽、特色水产等重点扶贫产业、扶贫产品的春播、春种、春养,支持贫困村、贫困户恢复生产。 |
种植业与种业管理科、渔业渔政科、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蔬菜技术服务中心,各区农业农村局 |
贯穿全年 |
2. 为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减贫带贫主体提供政策支持,畅通生产物流通道,优先保障复工复产,鼓励其吸纳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 |
经管科、产业化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科、计划财务科,各区农业农村局 |
贯穿全年 |
|
3. 协助商务等部门抓好产销对接、消费扶贫,积极解决贫困村农产品销售问题。 |
科教与信息科、工会,各区农业农村局 |
贯穿全年 |
|
(三)提升贫困村扶贫产业发展质量 |
1.指导贫困村科学调整产业结构,合理安排种养产业发展计划,增加“菜篮子”“米袋子”等短平快产业项目。 |
种植业与种业管理科、渔业渔政科、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蔬菜技术服务中心,各区农业农村局 |
贯穿全年 |
2.主主攻精致苗木、精细蔬菜、精品水产三大产业,逐步形成“一镇一品、一区一特”的农业产业格局,持续支持贫困村培育壮大增收产业。 |
种植业与种业管理科、渔业渔政科、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蔬菜技术服务中心,各区农业农村局 |
贯穿全年 |
|
3.深化三产融合发展,大力发展贫困村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手工业、乡村休闲旅游业、农产品电商、乡村新型服务业。 |
产业化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科、科教与信息科,各区农业农村局 |
贯穿全年 |
|
4. 积极培育 “生态 +绿色种养业”扶贫模式,保证农产品有效供给,优先在贫困村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有机肥替代化肥、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病虫害绿色防控、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行动。大力实施 “三品一标 ”农产品认定等,强化农产品质量监测网络建设,提高贫困村农产品安全水平。 |
产业化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科、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土肥站、植保站,各区农业农村局 |
贯穿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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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减贫带贫能力 |
1.积极争取项目支持、财政补助,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实力,提高带贫减贫能力。引导和鼓励工商资本下乡,在贫困村深入推进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 |
产业化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科、发展规划建设科、计划财务科,各区农业农村局 |
贯穿全年 |
2.加快培育与认定“六有”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社、示范社和有示范效应的家庭农场,提升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坚持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引导贫困户自愿入社,充分发挥合作社上联企业、下联农户的桥梁纽带功能和带贫减贫作用。 |
经管科,各区农业农村局 |
贯穿全年 |
|
3.大力推广订单帮扶、土地流转、就业务工、生产托管、股份合作、资产租赁等带贫模式, 帮助贫困户稳定获得订单生产、劳动务工、保底收益、入股分红、资产扶贫等多渠道收益,推动贫困户与带贫主体建立稳定利益联结关系。 |
经管科、发展规划建设科,各区农业农村局 |
贯穿全年 |
|
(五)打通贫困村农产品销售渠道 |
1.鼓励和支持贫困村发展自主品牌和产品品牌,做强鄂州武昌鱼、梁子湖螃蟹、涂镇蓝莓、万亩湖小龙虾、沼山胡柚等特优品牌,提高品牌产品市场影响力。 |
科教与信息科、种植业与种业管理科、渔业渔政科、土肥站,各区农业农村局 |
贯穿全年 |
2.协助商务部门在贫困村建设田头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提高产销对接能力。加强农副产品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支持贫困村益农信息社建设,加强产销信息发布,实现农产品供需信息对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促进产销衔接、优质优价。 |
科教与信息科、产业化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科,各区农业农村局 |
贯穿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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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贫困村开展应急促销、季节性促销、扶贫促销、农产品“走出去”推介等活动,推动扶贫产品进市场、进超市、进学校、进社区、进食堂、进展会。 |
科教与信息科、种植业与种业管理科、发展规划建设科,各区农业农村局 |
贯穿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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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补齐短板弱项巩固脱贫成果 |
1.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国家扶贫成效交叉考核指出的问题、脱贫攻坚大排查发现的问题等各类问题整改,协同做好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 |
发展规划建设科、机关纪工委,各区农业农村局 |
贯穿全年 |
2.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快推进经济薄弱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有集体统一经营性资产的村组抓紧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全运行机制。摸清全市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底数,参与实施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扶持计划。 |
经管科,各区农业农村局 |
贯穿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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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合脱贫攻坚普查工作,开展全面排查,认真查找漏洞缺项,加强对带贫主体的动态监测和风险评估。 |
科教与信息科、发展规划建设科,各区农业农村局 |
贯穿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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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深入挖掘农业产业帮扶典型案例,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讲好农业产业扶贫“鄂州故事”。 |
办公室、机关党委、发展规划建设科,各区农业农村局 |
贯穿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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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参与研究制定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实施办法,强化规划、政策、考核等衔接,推动工作体系平稳转型。大力支持贫困村美丽乡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 |
秘书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发展规划建设科,各区农业农村局 |
贯穿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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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强化农业产业扶贫工作保障 |
1.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农业产业扶贫工作,把一些好用、管用、能用的项目资金优先安排到贫困村。协同做好扶贫小额信贷、防贫保险工作。 |
计划财务科,各区农业农村局 |
贯穿全年 |
2.发挥产业发展指导员作用,提高对贫困户帮扶服务能力。组织局十个专业技术团队开展联合技术攻关,为贫困村产业发展技术难题会诊。 |
科教与信息科、种植业与种业管理科、渔业渔政科、人事教育科、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农机服务中心、蔬菜技术服务中心、农技推广中心、土肥站、植保站,各区农业农村局 |
贯穿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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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加强作风建设不放松 |
1. 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查改薄弱环节,努力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
机关纪工委 |
贯穿全年 |
2.扎实做好石竹村、坝角村、池湖村扶贫联系工作,结合业务职能制定详细可行的帮扶方案,切实帮助贫困村解决实际问题。 |
发展规划建设科、驻村工作队 |
贯穿全年 |
具体问题 |
整改措施 |
具体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一)村集体经济仍比较薄弱,有的贫困村负债较多问题。 |
1.依据2020年度省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要求,将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纳入农村经济工作要点。 |
秘书科、经管科,各区农业农村局 |
2020年12月31日前 |
2.对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逐村摸排,充分掌握贫困村“家底”,夯实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源基础。 |
经管科,各区农业农村局 |
2020年12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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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农村合作组织、集体经济组织、自治组织一体化运行机制。力争到2020年底村村都有稳定集体经济收入。健全村财乡镇代管、会计委托代理、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等制度,确保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
经管科,各区农业农村局 |
2020年12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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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衔接落实好新型村级集体经济扶持村项目,统筹用好省财政专项资金,评选奖励9个村,优先将贫困村列入重点支持对象,鼓励支持贫困村创造稳定持续的经济收入。 |
经管科,各区农业农村局 |
2020年12月31日前 |
|
5.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荐一批贫困村、经济薄弱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先进典型,深入总结推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创新经验,丰富新型集体经济发展路径。 |
经管科,各区农业农村局 |
2020年12月31日前 |
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责任清单
具体问题 |
整改措施 |
具体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一)关于解决部分贫困村产业比较脆弱,带动性不强,人才流失严重,高素质劳动力短缺等问题。 |
1.强化农业产业扶贫规划引领。落实《鄂州市农业产业精准扶贫规划(2019-2020 年)》,在每个贫困村扶持1个以上善经营、会管理、能带贫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农业农村局 |
长期整改 |
2.落实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指导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产业,推动产业扶贫与贫困村、贫困户精准对接,确保贫困户通过发展产业增收脱贫。 |
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农业农村局 |
长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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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对农村致富带头人的培养培训,重点对农村致富能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职业农民等人员的业务培训。 |
科教与信息科,各区农业农村局 |
长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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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大技术推广力度。开展农业技术培训,提升劳动技能水平和产业管护能力。提高机械化生产覆盖面,帮助贫困村对接市场,减少产业经营风险,实现村集体经济增收。 |
科教与信息科、种植业与种业管理科、渔业渔政科、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农机服务中心、蔬菜技术服务中心、农技推广中心、土肥站、植保站,各区农业农村局 |
长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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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产业扶贫带贫益贫稳定性不足、产业政策落实效果有待提高问题。 |
1.全面开展摸排整改。对贫困户发展农业产业情况、领取奖补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及时查漏补缺,进一步规范产业奖补申报办理程序。 |
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农业农村局 |
5月31日前 |
2.完善农业产业扶贫带贫减贫机制。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加大对组织农业产业发展的市场主体和贫困户奖补力度,鼓励贫困户发展多种增收产业。 |
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农业农村局 |
长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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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疫情科学调整产业扶贫政策。组织贫困户发展庭院经济,合理安排种养产业发展计划,增加“菜篮子”“米袋子”等短平快产业项目,促进贫困户通过农业产业带动增收,引导更多贫困户参与到农业产业扶贫中来。 |
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农业农村局 |
长期整改 |
(三)关于部分产业扶贫项目效益不高问题。 |
1.强化农业产业扶贫规划引领,结合实际对规划进行完善,依托驻村工作队,健全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推动农业产业扶贫与贫困村、贫困户精准对接。 |
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农业农村局 |
长期整改 |
2.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引进有实力的市场经营主体入驻贫困村,发展特色扶贫产业,带动更多贫困户发展扶贫产业。 |
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农业农村局 |
长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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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争取各级政策支持力度,建议市财政对与贫困户签订带贫协议、带动贫困户增收的市场主体,根据带动规模予以奖励,在政策上予以倾斜。 |
计划财务科,各区农业农村局 |
长期整改 |
脱贫攻坚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责任清单
具体问题 |
整改措施 |
具体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一)产业支撑作用还不够牢固,少数地方特色支柱产业培育效益还没有完全显现问题。 |
1.落实《鄂州市农业产业精准扶贫规划(2019-2020年)》,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股份合作、订单帮扶、生产托管等带贫模式,拓宽利益联结机制。 |
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农业农村局 |
长期整改 |
2.鼓励带贫主体通过合同定购、赊销生产资料、实行保护价格收购和流转土地、吸收入股、吸纳用工等措施,带动贫困户参与生产、促进增收。对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积极带动贫困户发展的扶贫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等带贫主体,争取市政府给予一次性生产补贴和贷款贴息支持。 |
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农业农村局 |
长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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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施农业产业提升工程。分年度制定推进措施,加快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加大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力度,支持农业兴村强镇、产地初加工、产业链建设等项目向贫困村倾斜。 |
发展规划建设科、计划财务科、科教与信息科、产业化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科,各区农业农村局 |
长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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