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 鄂州市农业农村局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发文日期: | 2022年03月23日 |
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来源: | 鄂州市农业农村局 | 关联政策: | 576688 |
一、起草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三农”工作时发表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必须着眼国家战略需要,稳住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措施要硬,执行力要强,确保稳产保供,确保农业农村稳定发展。保证粮食安全,大家都有责任,党政同责要真正见效。要持续推动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切实维护和巩固脱贫攻坚战的伟大成就。“三农”工作领域的领导干部要抓紧提高“三农”工作本领。
省委农村工作会提出,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稳住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要扛牢农业大省政治责任,坚决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贡献湖北力量。鄂州市第八次党代会指出,要立足鄂州城乡一体的良好基础,抢抓国家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机遇,答好重中之重、优先发展、全面推进、新型关系的“三农”四问,以乡村振兴统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坚决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确保农业稳产保供、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定,奋力开创鄂州“三农”工作新局面。
在2021年中央、省委、市委一号文件中,都对“十四五”期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长期规划安排。今年“中央一号”“省委一号”文件都聚焦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市委一号”文件也应对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
二、主要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2〕1号)。
2.《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鄂发〔2022〕1号)。
3.《中国共产党鄂州市第八次代表大会关于第七届市委报告的决议》、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工作报告》。
三、主要内容
《工作要点(讨论稿)》分六部分二十七条。
(一)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下大力气抓好粮食生产,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扶持粮食深加工,加快推进节粮减损。确保“菜篮子”产品供给,落实国家和省生猪稳产保供各项政策,强化全过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落实“长牙齿”的硬措施,明确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加强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完善农业农村领域项目库,引进和落地一批重大农业投资项目。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建立健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
(二)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持集中排查与常态化预警相结合,做到监测帮扶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性收入。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将资产所有权和收益权尽可能下沉到村集体和个人,不得与民争利。压实驻村帮扶责任,推动过渡期帮扶政策有效衔接。
(三)夯实产业基础促进乡村发展。做大做强乡村产业,围绕“一城两地三区四带”,大力发展精品水产、精细果蔬、精致花卉,做优“梁子湖”、“武昌鱼”等区域公用品牌。持续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重点打造武昌鱼、种业、生猪、粮油、果蔬、花木等6条产业链。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建设天网工程,实施长江大保护专项行动。全面推行林长制,开展“扩绿提质”行动。加强水环境治理,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加快健全面向小农户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帮助农民节本增收。实施新型村级集体经济提振行动,拓展村级经济发展道路。
(四)坚持全域统筹推进乡村建设。强化规划引领,加快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的连线美丽城镇、连片美丽乡村,打造“水墨江南”新名片。全面升级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扎实开展县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和“擦亮小城镇”行动。全域整治乡村人居环境,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健全城乡就业政策和服务体系,推动公共就业机构向乡村延伸。
(五)突出基层基础改进乡村治理。完善乡村治理体系,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打造乡村治理新样板。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实施村党组织书记优化提升行动,实施基层组织规范提升行动,巩固基层党建“党旗领航·整市推进”成果。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创新“党小组+理事会+网格”微观治理模式,加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深化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创建工作。
(六)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压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全面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建设。强化乡村振兴要素保障,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和金融优先服务领域,开展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鼓励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资源。加快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
解读联系人:市委农办秘书科 柯云华 联系电话:027-60707588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207000002 备案号:鄂ICP备05017375号
鄂公网安备 42070402000194号 主办单位:鄂州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郭衍龙 电话:(0711)3222465 (027)60707555 地址:鄂州市滨湖南路89号农业综合大厦 点击总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