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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鄂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工作方案

解读单位: 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发文日期: 2025年03月28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来源: 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关联政策: 699444
  一、制定背景
  随着鄂州市新型城镇化进程加速,城市更新与基础设施建设产生的建筑垃圾量逐年增长,传统管理模式已难以适应高质量发展需求。当前存在三大突出矛盾:一是资源化处置能力不足,全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较低,再生产品市场认可度较低;二是监管体系碎片化,部门间权责交叉导致违法倾倒、超限运输等行为屡禁不止;三是源头减量化机制缺失,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偏低。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关于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国家战略的要求,通过制度创新破解 “垃圾围城” 困境,助力实现 2035 年 “无废城市” 全覆盖目标,鄂州市人民政府根据《鄂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制定了贯彻落实工作方案。
  二、制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循环经济促进法》
  法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部门规章:《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地方性法规:《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鄂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三、主要内容
  1、全流程智慧监管体系
  构建 “电子联单 + 信息平台” 双轨制,通过工地视频监控、自动称重设备、车载定位系统等技术手段,实现建筑垃圾从产生、运输到处置的全流程追溯与动态监管,破解传统监管中信息不对称、执法效率低等难题。
  2、量化资源化利用目标
  明确 2026 年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 50% 以上,通过政策引导(如政府工程优先使用再生产品)、技术扶持(推动 “原地再生 + 异地处置” 模式)和产业布局(建设资源化利用产业园),系统性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水平。
  3、多维度协同管理机制
  建立 14 部门职责清单,形成 “源头减量 - 分类运输 - 规范处置 --监督执法” 闭环管理。特别强化属地政府责任,通过网格化巡查和 “人防 + 技防” 手段,实现建筑垃圾乱堆乱放问题 “发现 - 处置 - 反馈” 全链条响应。
  4、标准化管理规范体系
  构建 “1+X” 制度框架,即 1 个总规范(《鄂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配套装修垃圾收运、运输车辆管理、技术平台建立及运行等 X 项实施细则,确保管理全环节有章可循、精准施策。
  《鄂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工作方案融合国家 “无废城市” 建设要求与鄂州实际,通过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
  创新,为同类城市建筑垃圾治理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 “鄂州模式”,为实现 “无废城市” 建设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解读单位: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27-60281828

   
                           
关联文件:
             

1、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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