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9日夜间,鄂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与大冶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和梁子湖区公安分局、梁子湖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开展联合行动,在梁子湖高桥河打击使用船舶非法电鱼行为。
为落实省禁捕办“四清”(清船、清网、清江、清湖)、“四无”(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工作要求,确保梁子湖达到“四无”效果。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出动执法车辆6台次,执法船舶2艘,执法人员30余人,收缴三无渔船8条。通过联合执法,进一步宣传了梁子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禁捕工作,遏制非法电鱼势头,达到了预期目标,起到了良好效果。
下一步,鄂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还将进一步加强市区联动,紧盯非法捕捞多发区域和节假日重点时段,持续保持对非法捕捞等行为的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高压严打、持续联打,确保非法捕捞不抬头,普法宣传不间断,保护梁子湖流域渔业资源。
供稿: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吴永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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