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三季度,我市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我市45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0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违法使用行为,相关水产养殖单位名单如下:
序号
水产养殖单位全称
所在地
养殖品种
备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